川南分院
川南分院传达贯彻“宜宾市乡村振兴暨县域经济发展大会”精神
来源:宜宾市农科院发布单位:川南分院 发布时间:2018/12/3已阅览:970次 分享到:

11月30日上午,川南分院在多功能厅召开全院职工大会,传达贯彻“宜宾市乡村振兴暨县域经济发展大会”精神。会议由院党委卓友成书记主持,院领导班子成员、院属各部门干部职工9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万真华院长首先传达了“宜宾市乡村振兴暨县域经济发展大会”精神,重点传达了刘中伯书记的讲话,同时传达了张平副市长在市农口系统传达贯彻“宜宾市乡村振兴暨县域经济发展大会”精神会议上的讲话要求,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了“深入实施三大工程,全力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万真华指出,市农科院要把实施“三大工程”作为服务乡村振兴的三个抓手。一是实施农业技术研发工程。要突出研发重点,围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产品、新业态开展研发工作。不但要抓好宜香优品种的改良提升以及酿酒专用粮的研发,同时要抓好茶叶、蚕桑、烤烟、果蔬、食用菌、马铃薯等特色优势产业的研发。要延伸研发链条,围绕品种、生产、收储、加工、运输等环节进行链条式研发。要制定研发方案,各研究所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能职责研究制定具体的研发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二是实施农业技术培训工程。要根据实际和需求,将实用技术和专业技能作为培训的重点内容,防止走形式。培训的主要对象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职业农民;讲授专家首先是我院各部门的科技人员,必要时可以外请专家;培训的形式可以是现场培训,也可以是会议培训或网络培训;要落实培训任务,每个科研所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全市范围内相关人员的培训。三是实施农业技术示范工程。科研技术的转化应用必须通过示范来引领,每个科研所至少打造一个高水平可复制的科研示范基地。要重点围绕全市乡村振兴示范村,抓好农业科技支撑乡村产业振兴的示范。要重点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产品、新业态的示范。示范主体必须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职业农民。每个示范点都要明确牵头院领导、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并细化责任。

卓友成书记在讲话中指出,要发挥科技优势,助推乡村振兴。一是强化考核。将乡村振兴纳入对各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重点考核推动乡村振兴工作情况和效果,要完善细化考核内容,提高考核分值,并将乡村振兴推动情况纳入对专家职称评聘的重要考核指标。二是强化保障。要强化人员、项目和经费保障,把乡村振兴作为对上申报项目的重要方向,优先支持与乡村振兴有关的院内自立课题,组织各研究所专家集中攻关。三是有序推进。院各部门组织职工认真研究讨论,尽快形成我院关于推动实施乡村振兴的工作意见,确保各项工作及时有序有效推进。

(川南分院 邓忠勇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