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党委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5年“扶贫日”公募活动的通知
发布单位:院党委办 发布时间:2015/10/10已阅览:980次 分享到:

院属蓉内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起,将每年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根据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在省直机关开展2015年“扶贫日”公募活动的通知》(川直工委〔2015〕92号)的通知要求和《2015年“扶贫日”四川公募活动方案》,现就我院开展相关活动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让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国家设立“扶贫日”的重要意义,增强参与“扶贫日”公募活动的自觉性。

二、此次“扶贫日”公募活动在10月17日前集中进行,原则上只接收资金捐赠。

三、蓉内各单位自行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捐赠;院机关各处室组织募捐后,交由机关财务室统一办理。

四、各单位汇总后直接通过银行汇款到“扶贫日”四川募捐活动指定账号进行捐赠。(户名:四川省扶贫基金会;开户行:建设银行新华支行;账号:51001870836051577126)汇款后取得银行出具的汇款凭证,将汇款凭证(复印件)交领导活动小组办公室确定的此次活动指定受赠机构四川省扶贫基金会(通讯地址:成都市学道街26号;邮政编码:600016;联系人:漆东莉;电话号码:13036667209;传真:028-86605155。邮寄的请在信封上注明“集中募集”)。

五、各单位在10月19日前将组织开展2015年“扶贫日”公募活动捐赠发票复印件(或汇款凭证复印件)反馈到院党群处,以便汇总后报省直工委办公室。

 

中共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委员会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