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科学院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等“十四五”重点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5/25 16:58:51 分享到:

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局,产学研机构等相关单位:

科技部印发了《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等“十四五”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140号),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等“十四五”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必须紧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紧密联系国家目标以及四川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求。

(二)申请资格、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等“十四五”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执行。请申报单位对所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

(三)我厅负责组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请申报单位于2021648:007816:00,在科技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申报,并于202162418:00登陆四川政府服务网www.sczwfw.gov.cn),上传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申报2021年度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扫描件(以下简称预申报书简表)。

具体操作步骤:以法人身份登陆四川政府服务网www.sczwfw.gov.cn),选择法人服务科技创新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服务申请,下载预申报书简表,填写盖章扫描件上传,并根据网上办理流程完成上报。或下载附件,填写完成后盖章,扫描上传。如预申报书简表扫描件无法上传,请将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同时与受理处室联系。

请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及时报送。我厅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推荐。

二、专项受理处室

“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农业生物种质资源挖掘与创新利用”“北方干旱半干旱与南方红黄壤等中低产田能力提升科技创新”“黑土地保护与利用科技创新“农业面源、重金属污染防控和绿色投入品研发”重大病虫害防控综合技术研发与示范”“畜禽新品种培育与现代牧场科技创新”“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林业种质资源培育与质量提升”“工厂化农业关键技术与智能农机装备”“食品制造与农产品物流科技支撑”“乡村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重点专项项目由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受理。

联系人:聂炜玮  028-86711518

邮 箱:2984876151@qq.com

技术咨询电话:中继线  010-58882999

附件:申报2021年度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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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