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科学院 通知公告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 四川省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6/24 16:23:02 分享到:

各四川省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依托单位及主管部门: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的批示精神,落实省委常委会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按照科技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安排,现将进一步加强四川省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治担当,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四川省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依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强化政治担当,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强化底线思想和红线意识,深刻吸取湖北十堰“6·13”重大燃气爆炸事故、宜宾长宁、成都大邑安全生产事故等惨痛教训,始终绷紧安全风险防范这根弦,一时一刻不放松,一丝一毫不懈怠,以更加扎实有力的措施抓好安全风险防范各项工作。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层层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坚决抓实抓细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突出问题,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氛围。

二、做好风险研判,抓牢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安全风险防控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各四川省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要按照通知要求,安排部署平台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全面开展隐患自查,实行“责任制+清单制”管理,对发现的问题隐患限时整改到位。

切实加强安全风险研判。各四川省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要立即开展野外作业安全整治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做好野外作业实地调查和风险评估,检查防护用具及通讯设备,完善应急预案等;开展数据安全整治工作,对数据采集、保存、传递、处理、应用、销毁等环节中存在的风险点进行排查,加强数据监测管控及安全防护;开展生物安全整治工作,对生物安全体系、个人防护及应急措施、样品的处置、微生物操作、菌毒种保藏等进行风险排查,确保生物样本使用安全;开展仪器设备安全整治工作,对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上岗资格证、记录册、使用维修记录、档案资料管理等进行风险排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工作,排查整治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废弃处置等各环节隐患,严防火灾、爆炸、泄漏、中毒等事故发生。切实把问题解决在未然之时、成灾之前。

做好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各四川省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要加强对平台工作人员安全生产和人身安全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树牢风险意识和底线意识,做到警钟长鸣,决不可心存侥幸、麻痹大意,不断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健全应急机制,提升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能力

各四川省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要认真落实节假日和重要时间段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若有突发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要在第一时间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报告情况并妥善处置。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加强安全工作和监管能力建设,强化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监管职责,统筹联动形成监督合力,充分发挥安全工作委员会和党建专班的作用,健全安全工作责任与监管体系。

科技厅将对平台安全工作进行抽查,安全工作执行情况将作为年度绩效考核和周期性评估的重要内容,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情况,科技厅将视情节对平台予以通报批评或不再将其列入四川省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序列。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