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依据国家发改委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1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批复》(发改高技[2011]2401号)和《关于2014年度西部地区国家地方联合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的复函》(发改高技〔2015〕669号),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园艺研究所钢架篱式栽培基地建设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加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商比选,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工程名称: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园艺研究所钢架篱式栽培基地建设项目;
2.2工程地点:成都市金堂县赵家镇;
2.3工程内容及规模:7285M²。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钢架篱式工程项目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3近3年内未出现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企业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18年09月18 日至2018年 09月26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锦江区狮子山路4号持以下证件购买比选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
4.3 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成都晚报》和《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官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四川省农业科学院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狮子山路4号
联 系 人:关先生 联系电话:13608023553
2019 年09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