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科学院 通知公告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科技成果中试熟化与示范转化工程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9 9:05:17 分享到:

院属各所(中心)、南充分院、川南分院、绵阳分院、攀西分院、巴中分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结合我院“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2019年度“科技成果中试熟化与示范转化工程”,设置“农业科技进贫困和民族地区行动计划”“乡村振兴现代农业科技引领示范行动计划”“国际科技交流合作提升行动计划”三个类型的支撑项目,力争在“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区域发展新格局、“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新态势等方面,进一步发挥我院科技支撑引领作用,提升科技服务影响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于后,请按要求组织申报。

一、支撑项目设置及申报内容

(一)农业科技进贫困和民族地区行动计划

在总结我院与木里、昭觉、普格、仪陇、苍溪、金川、阿坝、理县、屏山、古蔺及甘孜州共同实施的“农业科技+精准脱贫”工作成效基础上,按照《中共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委员会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科技进贫困和民族地区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2018-2020)》【农院委2018〔32〕】文件精神,全院精准脱贫攻坚工作重点从贫困地区转向民族地区深度贫困县,工作范围从甘孜州和10个重点县拓展到以深度贫困县为主的31个重点县,工作任务从着力引领贫困地区主要粮经作物增产增效转向聚力特色产业高质量、高效益、可持续发展。整合全院科技资源和力量,开展农业科技进支部、进基地、进田间、进车间、进学校“五进”活动,旨在推广示范我院2015年以来脱贫攻坚取得的 “科技扶贫四步工作法”等机制模式,以及适宜于贫困和民族地区的最新科技成果,确保2020年拟定全院 “51133”精准脱贫科技目标的完成。

(二)乡村振兴现代农业科技引领示范行动计划

在2018年15个重点县整村推进现代农业试点项目基础上,按照国家和四川省粮食功能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保护区规划,新增17个重点县,以机械化、规模化、绿色化、优质化为目标,以品质农业、粮经复合高效农业、种养循环绿色农业为重点,建设一批高质量、高效率、绿色高效益的“川字号”粮油科技示范基地和产业特色鲜明、效益显著、可复制推广的“川字号”特色经济作物科技示范基地,逐步创建“点-片-面-带”农业科技成果扩散模式,坚持科技支撑引领 “川字号”农产品升级发展,为全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及区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提供典型样板。

(三)国际科技交流合作提升行动计划

根据现有基础,2019年度重点资助承办国际学术会议,以及发挥我院作物遗传育种、耕作栽培、植物保护、土壤肥料、资源环境、农业微生物、农业遥感、农业信息技术、农产品贮藏加工等学科专业优势,培育建立双边合作研究中心,开展科技合作创新与转化、人才培养与科技信息交流等。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实施地选择范围

农业科技进贫困和民族地区行动计划:古蔺县、苍溪县、峨边县、马边县、仪陇县、屏山县、南江县、马尔康市、金川县、小金县、阿坝县、理县、康定市、泸定县、海螺沟、丹巴县、九龙县、雅江县、道孚县、炉霍县、甘孜县、理塘县、巴塘县、乡城县、稻城县、得荣县、会东县、普格县、布拖县、昭觉县、木里县31个县(市、区)及西藏自治区。

乡村振兴现代农业科技引领示范行动计划:新都区、郫都区、简阳市、都江堰市、邛崃市、崇州市、蒲江县、荣县、罗江区、广汉市、江油市、三台县、梓潼县、盐亭县、蓬溪县、安居区、资中县、嘉陵区、南部县、翠屏区、南溪区、叙州区、高县、广安区、宣汉县、大竹县、渠县、通江县、荥经县、石棉县、雁江区、乐至县32个县(市、区)。

拟申报上述行动计划的项目,要选择有基础的1个县作为项目实施地,围绕主导产业,开展产业链关键环节的成果示范转化。以所(中心)与县(市、区)人民政府或相应业务部门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书为基本条件(协议书复印件作为申报书的附件)。

国际科技交流合作提升行动计划:优先安排与德国、罗马尼亚、俄罗斯、以色列、荷兰、美国、瑞士、泰国等双边研究中心培育建设项目。申报书必须附上科技合作协议书、或双方交流纪要、或人员培养计划书等附件,以及承办国际学术会议的有关批复文件。

(二)成果转化示范集中展示县(市、区)及牵头单位

新都区:加工所

郫都区:植保所

荣  县:水稻高粱所

广汉市:作物所

江油市:水产所

安居区:生核所

马边县:茶叶所

嘉陵区:蚕业所

翠屏区:园艺所

宣汉县:作物所

理  县:园艺所

泸定县(含海螺沟):土肥所

昭觉县:土肥所

木里县:经作所

拟申报参加集中展示县(市、区)的项目组,在10月23日前将申报题目和实施地点报各所(中心)科管科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上报院合作处,请示院领导审定后,统一组织申报。

(三)考核指标

1.每个项目的基本考核指标:1个示范村整村推进、1套最新的集成成果示范、1个项目区标牌、1次县级及以上的现场会、1份调研报告(适合《农业科技动态》及以上杂志发表)、1套成果推广示范机制模式(简称6个1)。

2.集中展示项目的考核指标:除完成以上基本考核指标以外,要充分体现我院学科专业的组装集成、实施3个及以上的联村集中成片示范;建设1个乡村振兴讲习所,每个季度组织1次及以上的专题培训或夜校培训;建立1名专家带3-5名徒弟的“小班制”培养机制,为当地培养“一懂两爱”乡土人才。

3.国际交流合作提升行动的考核指标:完成合作研究中心共建协议签署;双方互访人员数不少于3人;组织学术交流会1次。

(四)经费要求

1.三大类支撑项目单一项目的申报经费不低于10万元。

2.同等条件下,“农业科技进贫困和民族地区行动计划”的项目资助经费高于“乡村振兴现代农业科技引领示范行动计划”;跨所、跨专业整合集成申报的项目资助经费高于单个课题组申报项目。

3.项目经费预算必须围绕目标任务,附上计算依据进行分类详细说明。其必要性、合理性和准确性将作为项目资金资助,以及项目检查、验收和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

三、实施步骤

1.发布申报指南。根据院领导的指导意见,合作处起草项目申报通知(含指南内容),在全院范围内公开发布;

2.项目评审。对各所(中心、分院)申报的项目由科技合作处首先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初审意见,报送分管院领导审核同意后,由合作处或试点单位邀请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3.项目确定。合作处或试点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提出拟支持的项目报送分管院领导或试点单位分管所领导审核,并张榜公示,公示期结束无异议项目,再报院党委会研究集体批准立项;

4.审查批复。合作处根据院党委会批准的项目,以院正式文件通知各所(中心、分院)。再由各单位通知项目牵头专家,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任务书》及实施方案;

5. 签订《任务书》。承担项目任务的所(中心、分院)和牵头专家,按照院核定的目标任务和经费总额,填报并签订《四川省科技成果中试熟化与示范转化工程项目任务书》。

四、申报说明

(一)按照《四川省农业科学院科技成果中试熟化与示范转化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农院函〔2016〕92号)要求进行申报,并按照国、省有关法规进行经费预算编制。

(二)申请纳入“放管服”试点的加工所、水稻高粱所、南充分院、川南分院、绵阳分院、攀西分院、巴中分院,项目经费安排按2018年的经费基数。

(三)申报截止日期:2018年10月31日前将申报书纸质文本原件2份及电子版(格式见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由所(中心、分院)科管科负责收集统一报送院科技合作处。

联系电话:028-84504942

          028-84504969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