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科学院 通知公告
关于报送国有企业自查清理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7/1 17:46:43 分享到:

院属各单位:

接省财政厅和省国资委关于开展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自查清理的通知(川财企[2019]45号),要求报送单位下属一级国有企业的经营性国有资产自查清理表。报送范围包括正常经营、停业或吊销未注销的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控股公司、国有参股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研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19]38号文件,结合单位和企业实际情况,填报经营性国有资产自查清理表。历史遗留问题和分类处置理由请在表后附详细说明。

请各单位于2019年7月10日前,将自查清理表、历史遗留问题及分类处置理由的电子版和纸质材料(2份,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交院512办公室。没有国有企业的单位在自查清理表中填“无”,并签字盖章后报送。

联系人:李颖 84504039 ,1040056648@qq.com

 

附件:1.《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19]38号

      2.《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

有资产自查清理的通知》川财企[2019]45号

3.单位企业资产自查清理表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