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科学院 通知公告
巴中市巴州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标志标牌制作安装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27 20:23:41 分享到:

根根据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成果检查验收办法》的通知(川农业〔2018〕84号)以及《四川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技术细则》的相关要求,现对巴中市巴州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标志标牌制作安装进行公开询价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潜在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参加本次报价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6.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公布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拒绝报名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具有标志标牌制作安装业绩。

二、采购最高限价:

县级标志标牌1万;

乡镇级标志标牌0.5万元。

三、项目简介

巴中市巴州区粮食生产功能区标志标牌由1个县级及31个乡镇级标志标牌组成,本项目是对巴中市巴州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全部标志标牌的制作及安装。

四、提交成果

1个县级、31个乡镇级标志标牌

五、价格组成

总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制作、人工、运输、搬运、安装、维护等方面构成,具体要求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潜在报价单位对于所报总价主要由以下分项组成。

序号

类型

规格(米)

材料

数量

1

县级标志标牌

5.0*3.0*0.5

角铁、钢管、彩钢皮

1

2

乡镇级标志标牌

3.5*2.5*0.36

角铁、钢管、彩钢皮

31

 

备注:基脚必须用混凝土浇筑,基脚深度离地面高度0.6米到0.8米,标志牌主体底面离地面高度1.2米左右。

六、采购程序

(一)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11月29日下午15时00分前携带有效授权书及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将资格审查文件及报价单一式一份,分两个文件袋密封并加盖公章后,递交至四川省农业科学院遥感应用研究所科管科(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净居寺路20号附102号二楼)。

(二)采购人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先审,资格条件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报价无效。本次询价最低价中标。

(三)中标结果将在本网站进行公示。

、费用支付

本次基标志标牌制作安装服务产生的所有费用需供应商(乙方)先期全额垫付,待本项目全面通过国家、省、市、县验收后,与甲方收款进度同比例支付乙方。

、采购单位及地址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遥感应用研究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净居寺路20号附102)

、联系人及电话

张老师  028-84504160

、本公告张贴网站

四川省农业科学科院遥感应用研究所网站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遥感应用研究所

2019年11月26日


 

附件1 :供应商报价单

 

序号

类型

规格(米)

材料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县级标志标牌

5.0*3.0*0.5

角铁:

钢管:

彩钢皮:

1

 

 

2

乡镇级标志标牌

3.5*2.5*0.36

角铁:

钢管:

彩钢皮:

31

 

 

 

3

运送费

 

 

 

 

 

4

安装费

 

 

 

 

 

5

人工

 

 

 

 

 

合计

 

备注:1、基脚必须用混凝土浇筑,基脚深度离地面高度0.6米到0.8米,标志牌主体底面离地面高度1.2米左右;

2、在材料一栏,需写明所使用材料的规格、材质。

例:角铁:规格型号30*30*3材质Q235B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资格审查文件内容

1、供应商满足《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全部条款的承诺函;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办理三证或五证合一的单位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法人证书复印件;

(3)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5、“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公布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

6、针对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资格条件:

(1)1个及以上标志标牌制作安装业绩合同复印件(盖公章)。

7、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投标文件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投标的,则可不提供)。

注:1、以上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鲜章);

2、报价单及相关资质模板文件,请与张老师(028-84504160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