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科学院
一张股权证,一条收益扶贫新路子——四川创新财政支农项目资产收益扶贫模式纪实
来源:农民日报发布单位:院信息农经所 发布时间:2016/5/17已阅览:759次 分享到:

 

绘图:刘念

 

  今年4月,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庆符乡黄桷村村民严为仲从县扶贫局领取了一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量化股权证,上面明确了他在百家蔬果专业合作社里持股金额为7246元,保底分红标准为5%。对于65岁、家里缺乏劳动力的严大爷和老伴来说,这意味着今后无论合作社是否盈利,每年都有一份保底“现钱”,同时还能凭“资产股”享受合作社利润的二次分利。

  项目于去年11月启动,百家蔬果专业合作社将原有242万元的资产与扶贫资金100万元进行资产重组,合作社、项目资金分别占股71%、29%。“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到合作社形成的资产,以优先股的形式全部量化给贫困户,并按不低于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确保贫困户分红底线。”理事长何鸿斗给记者做了详细解读:“享受量化股权的贫困社员138人,如果合作社今年盈利10万元,贫困社员就能按股份比例得到2.9万元的二次分利,加上5%即5万元的保底收入一共7.9万元,平均每个贫困社员能在不参与生产的情况下增收近600元。”

  以农民合作社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载体,以资产股权为纽带,构建财政支农项目资产收益扶贫新模式——四川财政在全国率先提出“贫困户优先股”和“贫困户股份”概念,通过财政支农资金形成资产股权量化的方式,赋予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财产权和财产收益权,拓宽农村贫困户持续稳定的增收渠道,探索出一条财政扶贫新路。

  制度先行,做好顶层设计

  资产收益扶贫是一项全新工作,四川首先从建章立制入手,给各地在制度上“松绑”。2014年11月,一份《关于推进财政支农资金形成资产股权量化改革试点的意见》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在此基础上,四川省财政厅印发了《财政支农项目资产收益扶贫实施办法》,涵盖了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实施主体、实施程序和保障措施等各个方面。目前四川省委全会已将这一模式作为构建资产扶贫机制的重要内容。

  “其核心概括为十二个字:股权量化、按股分红、收益保底。”四川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合作社形成的资产全部量化给贫困户;将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合作社形成的资产,经组织成员同意后,划出一部分,采取优先股的方式量化给贫困户,以增加贫困户在财政支农资金形成资产中所占股份,在保底收益的基础上实行按股分红。“假设某村100户人,其中10户为贫困户,财政资金形成资产,平均股权量化后每户占股1%。根据新的试点方案,协商后若将10%的股份划为贫困户优先股,分给10户贫困户,每户可占1%,剩余90%股份再量化给全体社员,每户可占0.9%,因此贫困户每户股份为1.9%。”

  2015年,四川财政在扶贫资金中安排了9000万元,用于70个农民合作社开展试点;安排了股权量化改革与农业产业链条延伸试点资金1800万元,支持15个农民合作社开展资产收益扶贫试点。同时,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社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利用财政支农资金成立实体,明晰双方持股比例,让贫困户持有实体股份。

  “通过财政扶贫资金形成贫困户资产股权量化,打破了扶贫资金‘大水漫灌’的传统模式,一改过去‘一投了之’现象,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益和精准程度,能够长期发挥作用,形成贫困户增收纽带。”在宜宾市财政局副局长林乃宏看来,创新财政扶贫方式试点工作有助于改变产业发展模式、壮大集体经济、调动各方利益群体积极性以及解决退出机制等几大好处。“有乐于扶贫助困的社会责任和担当,且管理规范、运行良好、能够按章程保障贫困户收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龙头企业等,都可成为财政支农项目资产收益扶贫的实施主体。”

  找准载体、政策刺激,各地新型经营主体快速发展的同时,自主探索的热情也被点燃。

  筠连镇五凤村成立肉牛专业合作社,将2015年创新财政扶贫方式试点资金200万元量化为2000股,对“三缺户”、一般建卡贫困户、原入社社员和合作社集体进行分类量化股权配置,在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的基础上增加贫困户分红比例,一旦合作社项目实施收益回报率超过15%,将以不低于入社股金的1.1倍进行增值分红,带动脱贫效果显著;兴文县毓秀苗族乡迎春村是该县57个贫困村之一,在承担省级财政资产收益扶贫试点100万资金项目时提出:贫困户脱贫两年后,将已脱贫贫困户股本转其他返贫贫困户,在全部贫困户都实现脱贫后,100万基本股金通过全体村民代表大会将基本股转归村委作为集体股参与合作社运营,收益部分作为村集体收益投入公益事业;苍溪县兰池村将村集体折算享有财政支农资金96.5万元计965股,组集体折算享有财政支农资金193万元计1930股,每年获得股权收益9万余元。

  盘活股权,增加贫困户收入

  股权被盘活,以资产股权为纽带,“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园区+合作社+农户”等带动引领模式促进了农业生产发展方式有效转变,同时,一个“责任有落实、措施有保障、经费有来源”的管护机制正在加速形成。

  去年11月,兴文县结合精准扶贫选择了3个合作社“抱团”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收益扶贫试点,推进特色产业适度规模发展。合作社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专合社领导机构,理事会、监事会、生产技术中心、物资采购和财务室等部门一应俱全,并成立项目及资金监管小组,由贫困户代表、普通社员代表和理事会成员代表组成,清产核资、通报试点金额、制定股权量化方案等一一公示,做到了“制度上墙、分工合作、规范管理、奖惩分明”。今年4月,3家合作社通过“统购统销、寄养到户”或寄养代繁等不同模式,利益与社员共享,风险主要由合作社承担,所有贫困户年均收益均达到5000余元,综合效益凸显。

  在广安市果山村,由村民代表大会商议通过,将财政支持、总投资额2485万元的佛手山园区8幢住房折成2485个股份,交由四川广安金土地科技公司作为代持股主体持有并负责营运,村民、村委会和公司各享有不同占比的股份收益。贫困户首先享有与村民同等的股份收益,再从村集体获得第二次收益分配。“贫困村民有了基本生活保障,有劳动力的还可以就近打工或依托园区、新村发展乡村旅游,收入结构也在不断优化。”园区负责人告诉记者,该村34名贫困户每年都能获得两次分利共计450至700元不等的收益,有了长期稳定的财产性收入。

  资产收益扶贫让试点区的每个贫困群众都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股民、集体设施的主人,分享到了产业发展的成果,也打消了贫困户“坐等帮扶”的依赖思想,实现了从“要我干”向“我要干”的转变。

  “现在我们村贫困户几乎家家都养了猪,又是合作社的股东,大家好才是真的好。”兴文县迎春村4组村民罗永刚一边打趣一边给记者介绍,毓秀乡林下散养黑猪养殖专合社与农户签订合作养殖协议,合作社负责引进能繁母猪,生产商品仔猪,提供给社员户饲养育肥,再按比市场价高3元的价格统一回收。“去年喂了4头猪,一共回收3000多元。”老罗现在县畜牧局积极学习养殖技术,希望自己的1万元股权每年都“水涨船高”:“合作社盈利越多,我收入越多,保证不拖大家‘后腿’。”

  “当前,财政扶贫资金供需矛盾突出,新一轮财政扶贫要求做到精准‘滴灌’,就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集聚效应,用最少的钱取得最大的扶贫效果,必须在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使用方式上进行改革和创新。”四川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说,通过创新资产收益扶贫试点项目的实施,“贫困户优先股”突出“优先”,“贫困户股份”突出“特惠”,着力为贫困户增加长期稳定的收入来源。“目前已建立激励机制,对财政支农项目资产收益扶贫实施工作开展好的县(市、区),省财政除给予资产收益扶贫专项资金补助外,还将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在财政扶贫资金和其他财政支农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尽可能让贫困群众直接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