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科学院
院工会完成基层工会财务大检查工作
发布单位:院党委办 发布时间:2017/9/5已阅览:1192次 分享到: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 根据省直机关工会《四川省直机关工会关于开展财务大检查的通知》(川直工办〔 2017 〕35号)的通知要求。我院工会工作委员会高度重视,按照文件内的三个阶段工作完成:1.各基层工会开展全面自查,并形成书面材料逐级上报;2.院工会采取查阅账本、问询等形式,督查8个基层工会,抽查比例67%;3.院工会经审委员会于9月4日将检查结果汇总上报省直工会财务部。此次检查情况较好,基层工会均按照《会计法》、《工会财务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执行,遵守财经纪律,依靠职工和工会会员管好、用好经费,并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职工和工会会员监督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2016年度落实“全总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精神足额拨缴工会经费,确保工会经费用于开展工会活动及必需的会员福利,未见违反“八不准”情况。

  (党群处  周军、梁婧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