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科技产业与资产管理处
关于进一步加快科技产业发展的意见
发布单位:院产业资产处 发布时间:2010/5/11已阅览:5012次 分享到:

农院委〔201013

 

 

 

中共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委员会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

印发《中共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委员会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快科技产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中共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委员会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快科技产业发展的意见》已经二年三月十日院党委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中共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委员会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

2010320

主题词:科技 产业 发展 意见 通知

抄送:院领导。

 

中共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委员会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

关于进一步加快科技产业发展的意见

 

大力发展农业科技产业,对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调整科研结构、培育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快技术孵化和熟化进程、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增加院所可支配收入、提高科研经费和科技资源的利用效率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是建设和谐农科院的重要保证。现阶段我院科技产业发展还不能适应建设现代农业的紧迫需要,不能适应广大职工提高收入的合理需求。全院各级领导和广大科技人员应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改革,真抓实干,奋力推进我院科技产业跨越式发展,力争在五年内,使全院的可支配开发收入在2009年的基础上翻一番。

1.加强支柱产业建设

通过院所协同推进,大力培育院所独具特色的支柱产业。充分挖掘院所科技、人才和资产等综合优势,形成可持续增长的创收来源。积极打造在全省农业产业中位居前列的优势支柱产业,着力培育现代种子种苗、高新科技与咨询服务、农化产品、农业技术市场等重点产业。积极开拓高新农业科技产业新领域,加大高附加值的智力产业科技服务力度,推进传统种子产业向专用型、多元化的高新种子产业转型,加快开发高效设施农业、绿色农产品、旱作农业工程、植物健康产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业、现代农业信息管理系统等新兴产业领域。用活用足现有政策,盘活用好院所现有资产,加强资源性产业的开发创收。

2.加强重点企业培育

大力加强院所重点企业培育,夯实院所支柱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增加对企业的直接投资和融资支持,支持企业申报各级农业产业化项目和科研项目,增加对企业的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智力及人力资源支持,增加对企业的土地、场地、房屋、设备等各类资产支持。进一步规范企业管理,建立院所控股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制度,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应进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国有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和重点企业发展负主要责任。加快企业股份制改造,实现院所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根据行业竞争性和风险性,实行不同类型的企业股权配置。对于竞争性强、经营风险大的产业,院所国有股权控制在20%-40%;对于资源和技术垄断性强的行业,院所国有股权可达60%-70%;对于主要依靠国有土地和资产经营的资源性开发项目,院所国有股权可达100%。院所控股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方案和涉及院所投资股权结构变更方案由院审批。依法建立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制度。加强现代企业文化建设,提高管理人员能力素质。搞好企业民主管理,重视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

3.加强知识产权开发

以搞好全国知识产权试点单位为契机,全方位推进全院知识产权管理与开发工作。加强各学科、各专业领域的新品种、新专利、新成果、新产品、新配方、新工艺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重视院所品牌的培育、保护和运用。加大品种权、专利权、技术秘密等可转让的经营性知识产权研发力度,加大技术咨询、技术检测、技术转让、技术承包等高附加值的智力产业技术研发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价值的科学评估,促进其转化交易程序的公开、公正和规范化,提高转化效益。着力构建和完善技术成果转化产业链,加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链缺失环节的人才、技术引进力度, 加快农业产业发展关键技术的对接研发、集成创新和工程转化。建立形式多样的科技产业技术孵化园,加快我院产业技术成果的孵化、熟化和转化工作。从2010年起,院安排一定规模的产业技术孵化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院所产业技术成果的中试孵化和产业化集成示范。各所知识产权工作要做到有领导、有机构、有战略、有制度、有人员、有经费、有数据库,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和科研骨干要做到会检索、会申请、会管理、会保护、会运用。

4.加强双创战略实施

加强实施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紧密结合的双创战略。以构建紧密联系市场和产业发展需求的农业科技创新产业链为目标,以研究室或课题组为基本结构单元,着力培育科研、开发、转化“三位一体”的双创实体,打造双创团队,培养双创人才,实施双创项目,搭建双创平台,建设双创园区,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产业创新推动科技创新。实施双创战略的关键是培育双创团队。应加强培养熟悉科研和业务开发,具备丰富管理经验的双创团队领军人物。搭建适合双创团队的科学合理的人才结构,包括高素质的科研人员、技术转化人员和产业链经营管理人才等。双创团队可以根据需要团队自主聘用院外人才。鼓励双创团队以知识、技术、成果、专利、管理等要素入股创办企业。鼓励双创团队为主体,通过产学研结合,在我省农业产业基地强县建立院产业技术示范基地,充分发挥其引领现代农业的带动辐射作用。鼓励双创团队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为链接重点,做好技术转化有偿服务。

应以国家重大项目为依托,整合院内资源,将院重点实验室和各类科技服务实体建成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相结合的双创平台。进一步开放办院,通过产学研结合,大力建设以我院双创团队为实施主体的农业科技双创园区。充分利用城乡统筹土地流转等政策,把双创园区建成集农业科研实验、示范推广、服务产业、人才培养、科普教育、观光旅游为一体的现代农业科技产业化示范基地。

5.加强产业项目支持

重点支持打造三类产业化重点项目。一是以所为主的优势支柱产业项目,各所应根据自身特点选择优势支柱产业的发展重点和运作模式,制定发展规划,集中力量打造。二是具有开发增长潜力的新兴产业化项目,各所应根据市场和产业发展需求,大力培育具有高新技术含量和较大市场潜力的新型产业化项目。三是院所共建、利益共享的重大产业化项目,对于市场利润回报高、投资规模较大的产业化项目,可采取院所及院外战略合作者共同投资、利益分享的方式,项目管理和利益分配以投资主体为主。按照“加强一批,建设一批,储备一批”的布局,搞好三大类产业化重点项目的培育。通过项目的实施,把我院科技产业化项目做强做优,形成院所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

大力加强院企科技合作,积极推进院所与各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紧密合作,发展由我院牵头或为主要依托单位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积极支持院所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联合申报国家、部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努力增加来自企业的横向科研服务经费收入,接受企业委托开展科研、示范、咨询、论证、规划、设计、检测、人员培训等。鼓励科技人员深入企业搞科研,多出适用性广,可控性强,经济效益好的成果,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
    6.
保障措施与激励机制

落实创收目标责任制,将创收指标纳入院所、所室及课题组、所属企业目标管理任务重要考核内容。在创收目标管理部分,所有来自企业的上交和合作企业横向课题(非财政资金)经费收入、知识产权转让收入、中试产品示范收入、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其它资源性收入等均为开发收入。所、企业、研究室或课题组在完成其当年开发创收上交任务后,超额上交部分可按50%提成奖励。

科研团队科研试验示范基地中试产品,允许自行试销,其收入和支出应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扣除相关成本后的结余按目标管理合同奖励科研团队。从企业获得的横向科研服务经费(非财政资金)纳入单位科技有偿服务收入管理,在完成相关科技服务任务后,其结余经费分配单位占40%,科研团队成员占60%

按照改革成果惠及全院职工的总体思路和“谁投资、谁受益、谁担风险”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院所科技产业投入回报机制。三年内,院将产业化基金提高到1000万元,重点支持院所科技产业化重大项目。鼓励职工、企业和社会资金对院所产业化项目多渠道投资。

建立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与激励约束机制相结合的考核制度。按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科技产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符合条件的控股企业可以实行奖励股权、股权出售、技术折股等股权激励。各所可根据控股企业实际情况选择制定股权激励方案,按程序上报院审批后执行。

知识产权完成单位可从知识产权转让净收入中提取30%-40%的比例,奖励对该项知识产权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其余收入归单位所有。采用知识产权入股企业实施转化的,可按其入股作价金额30%-40%的股份,对做出重要贡献的有关人员给予股权激励。

院设立科技产业优秀人才奖,用于奖励在科技成果产业化和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转让过程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团队和个人。其奖励经费来源于企业及所对院的上交。

在人事制度上确保院内科技成果转化人员的职工同等待遇。院所企业管理岗位上的院内职工应享受相应职级待遇。双创团队和科技企业的经营管理骨干和科技成果转化人员,其院所职工身份长期不变,人事关系不变,晋升职称和档案工资的资格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