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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科技成果中试熟化项目的通知
发布单位:院合作处 发布时间:2014/12/17已阅览:1355次 分享到:

 

                                    农院函〔2014〕246号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关于

组织申报2015年度科技成果中试熟化项目的通知

 

院属各所(中心)、南充分院、川南分院、绵阳分院、攀西分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对农业农村的新部署,加强科技成果示范转化,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在认真总结示范转化工作成功经验和广泛座谈、调研的基础上,2015年度我院成果示范转化工作将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跨所、跨学科及专业的联合与协作,计划实施一批产业技术链相对完整、具有前瞻性和基础性的中试熟化大项目,组织召开在全省有重大影响力的现场会。经2014年12月11日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院集中安排的科技成果中试熟化项目和资金进行优化调整,现将相关事宜通知于后,请按要求组织申报。

一、项目设置原则

按照“突出重点、构建平台、深化合作、创新机制、强化绩效”的基本原则,强化大项目的设计与管理、主题活动的规划与宣传,扩大我院科技成果的应用覆盖面积、总体占有率和影响力。

二、项目设置及申报内容

(一)重大推进项目

为进一步扩大我院重大科技成果示范转化的影响力,推动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和发展,强化我省现代农业发展的科技支撑力度,继续设置中试熟化工程重大推进项目。

1.川米优化提质增效示范工程

充分利用我省我院育成的水稻优质高产新品种,扩建优势基地,创新机制模式,培育和创建知名品牌,通过3~5年的努力,向社会提供相当批量的优质川米,甩掉“川米不优”的帽子。2014年多点示范和品牌创建初见实效,得到省领导、主管部门和企业及市场的肯定性评价。2015年重点支持该工程扩大示范规模和影响力,通过品种与配套技术、稻渔耦合模式、清洁化生产技术的集成与产业化示范,为企业发展、农民致富提供科技支撑。

申报单位:作物所(牵头单位)、水稻所、水产所、生核所、植保所、土肥所。

2.水稻“吨粮/亩”超高产技术集成示范

根据省领导的指示,2015年重点支持在攀枝花市米易、雅安市汉源、凉山州德昌选点,实施水稻吨粮超高产技术集成,以及扩面示范。各示范点规模不低于100亩,亩产突破1000公斤。

申报单位:水稻所(牵头单位)、作物所、生核所、土肥所、植保所。

3.丘区旱地“两熟”新型高产高效种植模式集成示范

以我院研究建立的小麦玉米、油菜玉米、马铃薯甘薯等旱地两熟高产高效新模式为基础,在丘陵区三台、江油、简阳、中江等地大规模集成示范良种良法配套、农艺农机融合、现代农业技术与现代经营方式结合模式,推动旱地主栽粮油作物新品种更换、种植技术改进、适度规模经营发展。2015年重点支持适合两熟模式的粮油作物新品种、土壤培肥耕作、轻简栽培技术、配套农业机械、抗旱减灾防控技术的集成与示范转化。

申报单位:作物所(牵头单位)、土肥所、生核所、院机关。

4.经济作物高产高效及农艺农机融合关键技术集成示范

进一步提升我院优质菜、菌、果、蚕、茶、花、药、薯、油等经济作物成果的转化率和对农民增产增收增效的贡献率。2015年重点支持开展突破性/先导性/换代性新品种、提质增效新技术、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模式、重要病虫草害大面积绿色防控、采后处理及保鲜加工新技术的示范转化与推广。

申报单位:园艺所、土肥所、茶叶所、蚕业所、经作所、植保所、加工所、院机关等。

(二)民族地区科技增收致富工程项目

在总结农业科技进藏区行动、进彝区活动的成功经验和模式基础上,继续实施“民族地区科技增收致富工程”。巩固和发展同甘孜藏区、阿坝藏区、凉山彝区、乐山彝区的“院州(市)合作”关系,选择藏、彝区农牧民增收致富密切相关的特色农业骨干产业,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产品等科技成果集成示范,建设特色农业产业科技示范基地、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及专家大院、高原工作站等示范转化平台,探索并创建科技支撑民族地区农业产业发展的长效合作机制。

甘孜藏区申报单位:作物所(牵头单位)、土肥所、园艺所、植保所、经作所

阿坝藏区(金川)申报单位:园艺所(牵头单位)、土肥所、作物所。

凉山彝区申报单位:园艺所(牵头单位)、作物所、蚕业所、茶叶所

乐山彝区申报单位:茶叶所(牵头单位)、作物所、经作所、园艺所

(三)院地合作共建项目

继续按照“集中院地资源、共商项目、共同出资、共同建设”的原则,示范转化促进区域特色农业跨越式发展的科技成果。贯彻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专项改革试点的意见》精神,与新都、崇州、郫县、大竹、宣汉等地方政府及南充、川南、绵阳、攀西四个分院一起,探索院地合作科技成果示范转化的激励机制。2015年重点对与我院签订了院地合作协议,并由地方财政提供专项资金的项目,以及与分院联合推进的中试熟化项目进行资助。

新都申报单位:水稻所(牵头单位)、土肥所、园艺所、经作所、作物所、加工所、植保所。

郫县申报单位:植保所(牵头单位)、园艺所、经作所、土肥所。

大竹申报单位:加工所(牵头单位)、经作所、园艺所、水稻所。

宣汉申报单位:土肥所(牵头单位)、作物所、加工所、园艺所、茶叶所。

崇州申报单位:园艺所(牵头单位)、院机关、作物所。

南充分院、川南分院、绵阳分院、攀西分院直接申报。

(四)重点培育项目

从2015年起,该类项目院不再安排项目资金。由各所(中心)在财政中试熟化项目分配资金中,根据学科特点、成果现状及产业发展需求,设置安排项目。各所(中心)设置的项目年度绩效总结报送院有关部门。

三、实施步骤

1.发布申报指南。根据院党政联席会议的批准意见,合作处起草项目申报指南文件,在全院范围内公开发布征集项目;

2.项目评审。对各所(中心、分院)申报的项目由科技合作处首先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初审意见,报送分管院领导审核,同意后再组织专家评审;

3.项目确定。合作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提出拟支持的项目报送分管院领导。分管院领导审查后,提请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集体审批;

4.审查批复。合作处根据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的项目,以院正式文件通知各所(中心、分院)。再由各单位通知项目首席专家,同时根据评审意见完善申报书;

5.签订《任务书》。承担项目任务的所(中心、分院)和首席专家,按照院核定的目标任务,填报并签订《四川省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工程项目任务书》。

四、申报要求

(一)“川米优化”、“水稻吨粮/亩超高产”、“丘区旱地两熟”重大推进项目,请项目牵头单位确定项目首席专家,由首席专家组织参加单位有关专家充分讨论,并做好任务和经费分解后,统一编制、上报申报书(参加单位不再上报申报书,申报书格式见附件)。

(二)经济作物高产高效及农艺农机融合关键技术集成示范项目,采取自由申报、择优立项。一般项目院安排资金不超过10万元,重点项目院安排资金不超过15万元。

(三)民族地区科技增收致富工程、院地合作共建两类项目,由牵头单位和首席专家,参照2014年目标任务,并征求“三州一市”及合作地方政府的意见,确定2015年目标任务组织申报。经费预算包括院专项和地方政府资助资金。

(四)2013-2014年实施成效显著的中试熟化重大推进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五)项目经费预算必须围绕目标任务,附上计算依据进行分类详细说明。其必要性、合理性和准确性将作为项目评审,以及项目检查、验收和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

(六)申报截止日期:2014年12月26日前将申报书纸质文本3份和电子版,由所(中心、分院)汇总统一报送院科技合作处。

申报咨询联系人,院科技合作处 周评平 刘永红

028-84504390,13551017537,13908189593

                          saaszpp@163.com

 

 

附件:四川省农科院中试熟化工程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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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

                                                                                                       2014年12月16日

 

抄送:院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