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科技合作处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关于认真做好“十二五”科技成果示范转化项目工作总结的通知
发布单位:院合作处 发布时间:2015/11/23已阅览:1453次 分享到:

院属各单位:

按照《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关于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建设全国一流科技强院的意见》(农院函﹝2013﹞67号)和《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农院函﹝2009﹞35号)等有关文件及党政联席会议精神,为全面评价我院中试示范工作成效,经研究决定,对“十二五”科技成果示范转化项目进行工作总结。通知如下:

一、总结内容范围

(一)2011年以来承担的综合性中试基地、特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中试熟化示范项目。

(二)2013年以来承担的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工程重大推进和重点培育项目、“三州一市”等院地合作共建项目、国际合作培育项目、现代经济作物产业示范金堂试点工程项目。

(三)2014年以来承担的川米优化提质增效示范工程项目(包括2015年实施的水稻吨粮超高产技术集成示范项目)、丘区旱地新型两熟高产高效种植模式集成示范项目、经济作物高产高效及农艺农机融合关键技术集成示范项目、民族地区科技增收致富工程项目。

(四)科技成果推广与宣传情况统计。

二、工作总结报告提纲

(一)承担的任务及完成情况(包括转化、示范、科技服务与宣传等任务完成情况);

(二)主要成效及典型事例(核心区、示范区直接经济效益,机制模式创新,以及辐射带动效应等);

(三)经费使用情况(对照预算分别说明);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三、上报材料要求

(一)由各所(中心)科管科负责,将工作总结要求通知到项目组。并负责填报所在单位的2015年度及“十二五”科技成果推广与宣传情况统计表(见附表)。

(二)由首席专家牵头编制项目工作总结,统一以电子版形式报院科技合作处。

(三)每个项目的总结报告字数不超过3000字。并提供3~5张典型照片。

(四)提供有省、市、县领导对我院科技成果示范转化工作、生产建议等做出的批示,或现场验收意见,或用户报告等有关附件。

四、总结材料上交截止时间

2015年12月5日

五、联系人

联系人:蒋 馨  刘永红

联系电话:13608078897;13908189593

电子邮件:jiangx27@163.com;13908189593@163.com

 

附表:2015年度及“十二五”科技成果推广与宣传情况统计表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