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农科院
省农科院院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与对策建议
发布单位:廉洁农科院 发布时间:2015/10/10已阅览:1607次

省农科院院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与对策建议

四川省农科院纪委

 

我院纪检监察干部是院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者、执行者和推动者,是党纪政纪的宣传者、维护者。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院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落实推进,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在院所的贯彻执行。

按照省纪委和省直纪工委“创三优、铸利剑、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要求,我们采取发放调研提纲、走访院属单位、与院属单位纪检监察干部座谈等形式,对我院院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我院的基本情况

我院是省政府直属的农业科研事业单位,成立于1938年。全院现有14个研究所(中心)和1个服务中心。先后建有国家农作物改良中心成都玉米分中心、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测试(成都)分中心、联合国粮农组织国际农业信息体系中国西南分中心等17个国家级研究中心和国际合作中心(实验室)。

我院现有在职职工1369人,其中有博士77人、硕士206人;研究员86人,副研究员186人;国务院政府津贴专家32人;省优专家10人,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26人、后备人选22人;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人,四川省和成都市科技杰出贡献奖获得者3人;四川省杰出创新人才奖获得者3人;农业部专业技术体系岗位专家16人、试验站站长15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四川创新团队首席专家7人、岗位专家16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和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各1人。

“十一五”以来,我院共获得国家、部省等科技成果奖103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8项,占全省农业类获奖成果的67%,获国家级成果奖励的数量与级别居全国省级农科院前列、西部第一;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9项,占全省农业类获奖成果的55%;省科技进步二等奖27项,占全省农业类获奖成果的69%。培育出高产优质农作物新品种268个,占全省农作物育种攻关育成品种的40%左右。获得品种权40项,培育的农业部认定的超级稻3个、四川省主推品种37个。培育的蔬菜品种占全省近50%,全省种植的高粱品种100%来自我院,食用菌以及在全省果树种植面积前二位的柑橘和梨的主推品种中,80%以上由我院选育和引进,全省种植的蚕桑和棉花品种70%来自我院。研制先进实用技术50余项,多项技术成为全省主推技术,4项成为农业部主导技术。

“十一五”以来,我院研制的主要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在省内外累计推广4.7亿亩,占全省粮棉油作物种植面积的40%以上,累计增加粮食300亿公斤,新增社会经济效益350亿元。在全省不同生态区建成了各具特色的综合型中试熟化基地8个,特色农业示范基地30余个和50多个专家大院,派出省市县三级科技特派员500多人。通过品种和技术集成,在全省“点、片、面”上连续创造了多项四川、西南仍至南方主要作物高产纪录。

二、我院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取得的成效

我院党政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了院党政重要工作议程,对省委省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省纪委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十八大以来,院党政全面推进“两个责任”的落实,通过目标责任管理“签字背书”、加大廉政教育、深化作风督查、强化制度建设、严肃案件查处等一系列举措,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推进“西部第一、全国一流、惠及职工、服务三农”强院目标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纪律保证。

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院党政的重要任务之一。近年来,院党政加强了全院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完善了基层纪委,重视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提拔优秀干部到重要岗位任正职,从基层选调骨干充实到院纪检部门,增加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经费和培训经费,对院纪检监察干部实施了办案补贴,尽全力为纪检业务的拓展创造良好工作条件。院所两级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勤奋工作,为构建全院“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和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做出了不懈努力,为院所科技事业发展、人才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保了驾护了航。

(一)健全了纪检组织,为监督执纪问责奠定了组织基础

院所党委行政非常重视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在党委系统设立了院纪委,在行政系统设立了监察审计处,实行纪检、监察、审计合署办公。院属15个单位均设置了纪委,选举配备了纪委书记和纪委委员。全院专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19人,兼职从事纪检工作的干部32人。近两年来,院党委先后从院纪检部门提拔了一名副处长到研究所担任党委书记,从基层蓉外所提拔了一名科级干部到院纪检部门担任副处长,还从基层研究所调进两名审计和监察业务骨干充实到院纪检监察队伍。

(二)开展了主题教育活动,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在院党委的领导下,根据省纪委和省直纪工委的部署,院纪委先后组织开展了“三项建设”、“三转”和“创铸树”等主题教育活动;组织了以“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为主题的思想政治建设,目前正在全面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创铸树”活动。通过这些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院所两级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有了明显提升,比任何时候都更有作为。

(三)开展了岗位培训,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所有提高。院党政积极支持纪检干部的培训提高,从时间安排和经费上给予保障。院纪委先后选派院所两级纪检监察干部外出培训4次,10余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培训;院纪委每年组织两期以上纪检业务培训,对全院50多位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加大了培训力度。此外,院纪委还派出了2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省审计厅对部门审计的实践锻炼,组织4人次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省纪委、省直纪工委组织的片区研讨会。多种方式的学习培训,使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了纪检监察业务能力。

(四)加强监督管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风过得硬。廉政和警示教育历来是我们科研单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首要任务。在院党政的高度重视下,院纪委坚持了警示教育和提醒问候制度,组织学习中纪委和省纪委有关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的通报,防止“四风”问题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出现;实施了首问责任制、按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了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严格了组织纪律,规范了工作程序,签订了廉政承诺书。经过一系列的监督管理,院所两级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表现出了良好的作风,没有发生一起违纪违法违规问题。

三、我院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出现的主要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院院所两级纪检监察组织在同级党委、上级纪委的领导、指导下,聚焦主责主业,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促进了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发展。但我们也看到,我院院所两级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发展不平衡,还存在着与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相适应的问题。

(一)科研单位的特殊性决定了纪检监察干部难以做到专职

我院是为全省“三农”工作提供科技支撑和科技服务的公益事业单位,院及院属各单位的编制、岗位和职数由省委编办严格管理。由于对所处级及其以上班子成员职数控制严格,我院除院纪委、水稻高粱所纪委、蚕业所纪委、经济作物所纪委、作物所纪委、加工所纪委、茶叶所纪委设有专职纪委书记外,其它人数少的单位纪委由副所长担任纪委书记。比如遥感技术应用研究所,全所有43名职工,领导职数控制为所长、党委书记、副所长3名,纪委书记作为副处级不得不由副所长担任。院属各单位纪委书记兼职也参差不齐,有的纪委书记兼管科研、示范推广,有的分管党务、组织人事、群团、离退休,有的分管行政事务、条件建设、后勤服务,还有的分管安全保卫、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

院党委在纪委班子配备上尽量要求专职,对有兼职的纪委书记,则要求必须把主要精力用在本职岗位,在不影响履行主责的前提下完成科研及其他任务。十八大以来,中央加大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三转”要求更高、任务越来越重、工作量越来越大,更需要我院从科研单位的实际出发,在上级纪委的指导帮助下,探索完善纪检监察职能转变等相关问题,不断充实纪检监察队伍,更好地履行主责。

(二)纪检监察干部新人多,纪检业务培训还需加强

近年来,由于提拔、下派、调离和退休等原因,院所纪检监察干部更迭较频繁。大多数纪检监察干部来自于科研第一线,相对纪检监察工作属于“半路出家”,较缺乏系统岗位培训,对纪检业务感到陌生,是纪检监察战线上的“新人”。从结构上看,除院监察审计处有专职财会专业的审计干部外,院属各基层纪委懂财务的专职审计人员较缺乏。院所两级纪检监察干部虽然踊跃参加上级的有关短期业务培训,但机会不多、时间有限。自2010年以来,院纪检监察职能部门也只有3位同志参加了省纪委或中纪委举办的短期业务培训,1名同志参加了岗位实践锻炼。由于培训机会较少,全院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知识的有效更新和必要补充显得较缺乏,还跟不上形势发展的要求,需要加大业务培训力度。

(三)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全身心履行主责还有一定难度

我院作为农业科研单位,不同于党政部门,院及院属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大多数属“双肩挑”专家型领导干部,各自都担负着相关领域科研项目团队首席专家的重任,这是科研单位工作性质决定的。我院纪检系统也不例外,大部分纪检监察干部是从科研队伍中的优秀分子提拔到纪检监察岗位上来的,他们不仅担负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任,同时还要完成繁重的科技创新任务。这些同志虽然努力按照院党委要求,将主要精力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但由于参与了一些与纪检监察工作不相干的议事协调机构,承担了相应的行政事务性工作和科研及示范推广等业务,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纪检监察工作精力,影响了履行主责主业能力素质提升。

(四)个别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认识不够到位

有个别基层研究所,由于单位小、范围窄,认为科研单位是搞科技创新的,不是权力机关,也没有社会公共权力, 发生“四风”和腐败机会比较少,认识上还没有完全到位。个别纪检监察干部还受“人情”的困扰,认为“得罪人”的事情少做,在监督执纪问责中,碍于情面,面对问题不愿动真碰硬,心中产生“纪检监察工作不可不认真,也不可太认真”“过得去”“不出大问题就行”的想法。同时,监督执纪问责的要求越来越高,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害怕干不好,担心考核时得低分影响年终的绩效或自己的升迁。

四、加强院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按照“三转”要求,进一步加强院所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实行“三转”,围绕中心,聚焦主责主业,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能。院所纪委要在院党政的领导下,主动接受省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省直纪工委的领导和指导,推动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发展。为此,我们建议采取以下对策。

1.设置内部纪检监察机构,配备相应的纪检监察干部

根据我院实际,职工人数超过100人的单位,可以建立监察审计科(或者办公室),与纪委合署办公,可挂靠在党委办公室或者办公室(两办合并的),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监察审计科(或者办公室)在纪委领导下,负责纪律审查、审计监督和行政监察工作。

纪委委员人数达到5人的单位,增设1名纪委副书记,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按照“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的要求,院属各单位都要配备1名(设有纪委副书记的除外)专职或者兼职纪检监察干部。

2.清理议事机构,适当减少纪委书记的兼职

院及院属各单位要进一步清理各种非领导职务领导小组(即议事协调机构),纪委书记或者副书记不参与与纪检监察工作不相干的议事协调机构。

根据我院的实际,建议适当减少纪委书记的兼职。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取消纪委书记兼职,保证纪委书记专职负责纪律审查、审计监督和行政监察工作;确需要兼职的,纪委书记不得兼管组织人事、条件建设、财务及物资采购等工作。

3.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建议由院纪委牵头,以院监察审计处为主,从院属各单位纪检监察干部中抽调人员组成流动性的审计监督组和纪律审查组,协调开展科研经费使用、条件建设经费、公务经费使用、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以及有关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行政监察等工作。这样,不仅加快监督执纪问责进度,又提高了院属各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执纪问责能力。

(二)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思想素养,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1.加强学习,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树立“三种意识”。院所纪委要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党史和《党章》,重温入党誓词,树立在党意识。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和与中办成员座谈会时的讲话精神,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院九条意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五个必须”、省委“六个决不允许”和“十项规定”,树立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意识。要组织学习中纪委、省纪委有关会议精神和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中纪委第五次全会和浙江考察时的讲话精神,学习省纪委书记王雁飞“唤醒党章党规意识  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党课讲话精神,牢记“四个不准”,树立约束意识。

2.划清“三条线”,正己修身清白做人。习近平同志指出,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做到正己修身,关键是要坚守底线、不越红线。底线,就是纪检监察干部的信念宗旨、道德情操,就是为人、处事、从政的基准线。红线,是有关廉洁从政的党纪国法,是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红线也是高压线,只要触碰就会受到严厉惩罚。院所纪委要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时刻以这三条线为警醒,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坚决做到“手净”不义之财坚决不取,“嘴净”不该说的话坚决不说,“腿净”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清清白白做事,堂堂正正做人。

3.要敢于担当担责,锤炼过硬的工作作风。敢于担当是纪检监察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体现着纪检监察干部的胸怀、勇气、格调。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培养勇于担当的自觉、练就善于担当的本领,努力拼搏、奋勇当先。要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一要涵养一心为公的正气,做到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事事出于公心;二要永葆干事创业的锐气,始终保持朝气蓬勃、干事创业的良好精神状态,敢于突破旧框框的束缚,在创新中抢抓机遇,在拼搏中闯出新路,以干事创业的积极成效促进院所科技事业发展;三要增强攻坚克难的勇气,做到事不避难、奋勇向前,在难题面前敢闯敢试,在矛盾面前敢抓敢管;四要夯实善打硬仗的底气,下大气力苦练内功,提升履职尽责能力,自觉加强学习,注重实践培养,把完成好每一项任务作为提升能力、锤炼意志的阶梯。

4.开展警示教育,告诫纪检监察干部要心有所畏、行有所止。要继续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组织院所纪检监察干部分期分批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告诫纪检监察干部要心有所畏、行有所止。要认真学习中纪委、省纪委汇编的严重违纪违法领导干部在接受组织审查期间所写的悔过书和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以及警示片,警示纪检监察干部要常怀敬畏之心、戒惧之意,厘清公私界限,秉公执纪。要坚持好“双提醒双问候”制度。

(三)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着力提高院所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锻造一支业务素质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一要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培训。院所纪委要积极争取上级纪检监察机构的业务培训机会和名额,尽可能地选派院所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上级纪检监察机构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与此同时,争取上级纪检监察机构的实战锻炼机会,选派政治素质过硬、作风优良、业务能力强的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上级纪检监察机构组织的岗位实战锻炼。

二要采取请进来的方式培训。院纪委要争取每年组织一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邀请省纪委、省直纪工委、审计机构和有关高等院校的纪检监察工作的专家、学者和教授作专题辅导报告,让院所纪检监察干部了解纪律审查、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的重要性、必要性,掌握纪律审查、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的方式方法,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指导院所的纪检监察工作。

三是自我提高。首先是要引导院所纪检监察干部通过网络、电视视频和纪检监察报刊等自学纪检监察知识,实现自我提高。其次,院纪委要通过业务研讨形式提高院所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知识和业务能力。每年结合举办的业务培训班和外出考察学习,组织1-2次业务研讨会,对院所纪检监察工作进行研讨,互通有无、相互交流、取长补短。第三,院所纪委可通过组织考察学习的形式提高院所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院纪委每年可组织1-2次考察学习,考察学习其他农科院所纪检监察工作的好做法;院属各单位纪委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必要的考察学习,拓宽视野,开阔眼界,增长才干。

(四)监管与激励并重,进一步调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问责的积极性

打铁还需自身硬。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管,坚决防止灯下黑。同时,院所党政也要对纪检监察干部给予关怀激励,鼓励他们认真工作、大胆工作、依纪依规工作。

一要加强监管,防止灯下黑。院所要建立纪检监察干部的行为准则、纪检监察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完善纪检监察干部的纪律约束机制。要建立纪检监察干部节假日个人活动报告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要认真落实中纪委的“四个不准”要求,实施问责制,对在岗不在状态和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失的纪检监察干部严格问责。协助上级纪检监察机构对院所纪检监察干部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行为进行监督查处,以零容忍的态度防止“灯下黑”。

二要关怀纪检监察干部。首先要继续完善和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全覆盖谈心谈话活动。以新任职干部、关键岗位干部、家庭有特殊情况的干部为重点,每年开展1次全覆盖的谈心谈话活动。党委书记要与纪委书记交心谈心,纪委书记要与纪检监察干部交心谈心。其次要走访慰问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三严三实”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活动要求,每年走访慰问1次以上纪检监察干部家庭,特别是家庭有特殊困难的纪检监察干部家庭,带去组织的问候和关怀。第三,落实关怀激励政策。要认真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审计人员工作补贴实施范围和标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20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1〕240号)文件精神,切实兑现纪检监察办案人员的办案补贴待遇。要认真落实带薪休假政策,安排好院所纪检监察干部的带薪休假。第四,建立全院纪检监察干部先进评选机制,选树纪检监察干部正面典型,宣传纪检监察干部的先进事迹,营造监督执纪问责的正能量。第五,建立客观评价纪检监察干部业绩机制。由于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纪检监察干部很容易受到误解,因此,纪检监察工作业绩评价既要参考下级部门和职工的评议,更要听取上级纪委、同级党委的评价,并以上级纪委、同级党委的评价为主,避免出现“工作认真但评价低”、“业绩突出但绩效少”、“表现优异但提拔难”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