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干部人事处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培训会在院召开
来源:人事劳动处发布单位:院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7/3/24已阅览:998次 分享到:

2017年2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以下简称“两项法规”)。3月5日省委组织部印发了《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7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川组电明字〔2017〕13号),按照文件精神,我院于3月23日上午10点在院多功能厅组织召开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培训会,院属各单位所长(主任)、党委书记及经办人员,机关副处级及以上干部(含享受待遇)共计71人参加会议。会议由人事处处长杨胜廷同志主持,院党委副书记吕火明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吕火明副书记传达了省委书记王东明同志关于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工作讲话和省委组织部邓涛副部长在业务培训会上的讲话精神。他强调,全院干部一定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填报工作,这是检验党员干部对党是否忠诚的“试金石”,大家务必按要求规范、完整、准确填报。

杨胜廷处长就前几年的填报核查情况和今年填报须重点注意的几个事项进行了说明,并向大家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要认真学透两项法规,涉及与家人有关的事项要与家人做好沟通;二是注意填报事项的保密安全和保管安全,建议不通过网络进行传输;三是及时填报、按时上交。

最后,赵佳骏同志对2017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事项内容逐一进行了填报说明。大家对一些不熟悉、把握不准确的事项进行了交流。

(人事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