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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的公告
来源:条件财务处发布单位:院条财处 发布时间:2018/4/20已阅览:1616次 分享到:

关于公开遴选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科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规范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我院现就“培训中心大楼安全加固及维修装修项目(暂定)”公开遴选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招标人:四川省农业科学院

(二)项目名称:培训中心大楼安全加固及维修装修项目(暂定)

(三)项目内容:以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遴选该项目以及子项目等相关工程的招标采购服务单位。

二、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范围

(一)编制招标、采购(比选)文件,组织评审,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助合同签订等事宜。

(二)编制相关文件工作必须在项目单位提供资料后7天内完成。

(三)代理单位必须确保相关文件的编制质量,具备法律效力。

三、招标代理费标准

按国家标准计算,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项目中标单位支付。

四、报名条件

(一)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并符合《招投标法》等有关规定资格条件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二)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近3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政府采购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或处罚,或在招投标相关网站有劣迹行为记录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五、提交材料

(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证明。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则需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被委托人身份证。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随带原件核对,未提供原件的其复印件无效。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候选资格。

六、确定招标代理单位

(一)符合资格的报名单位必须在三家以上(含三家),作为招标采购代理候选单位。

(二)对候选单位进行排序,排名第一的为中选的招标代理单位。如排第一的招标代理单位放弃获选资格,则由第二候选招标代理单位获取招标资格,以此类推确定招标代理单位。

七、招标要求

(一)认真负责完成招标代理全过程,对所编制的招标文件及项目清单能够严格把关并承担相关责任。

(二)认真做好开标、评标过程的各项记录并存档。

(三)中标的招标代理单位在中标后如未能按上述要求完成招标代理任务,招标人有权拒付招标代理费。招标人有权重新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四)本次抽中的招标代理单位应在确定招标资格3个工作日与项目单位签订招标代理合同,违约者视为自动弃权。

八、材料递交时间和地点

(一)递交时间:2018年4月24日17:00前(周六、日不受理材料递交)。

(二)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静居寺路20号机关大楼207。

(三)联系人:张老师:84504200   伍老师:84504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