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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艺所顺利通过四川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二级单位认定
发布单位:院园艺所 发布时间:2019/6/6已阅览:1504次 分享到:

2019年6月6日,四川省档案馆组织的认定专家组莅临我所进行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等级认定。本次参与认定的专家组成员包括省档案馆经科处副处长毛坚、二级调研员王晓瑜,省农科院机关党委书记段晓明、院办公室主任赵黎明和院档案科负责人杨梅五人。园艺所所长江国良、副所长常伟、纪委书记谢红江以及相关档案人员共7人参会。会议由省档案馆经科处毛坚副处长主持。

根据会议议程,首先,江国良研究员汇报了我所基本情况,从档案工作组织管理、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建设、信息化建设、开发利用等五个方面介绍了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情况以及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等级创建自查得分及整改情况。其次,认定组专家审查了申请材料及相关印证材料,并亲自前往档案室查阅我所近三年的文书档案、科研档案、基建档案、财务档案、照片档案等资料,通过实地查看、逐项评分,最终形成认定意见。再次,王晓瑜调研员向我所反馈认定评分情况,并对每一条扣分项都做了详细解释,经认定,我所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得分86分,达到四川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二级单位认定标准,档案馆经科处毛坚副处长为我所颁发省二级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证书。最后,院机关党委书记段晓明同志发表了讲话,首先,感谢省档案馆对我院档案工作的支持,档案工作为农科院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其次,祝贺园艺所顺利通过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二级单位认定,园艺所要以此为契机,把档案工作中的不足积极改善;最后,由衷地感谢毛坚副处长和王晓瑜调研员对农科院档案工作的指导。

本次档案认定工作是继2006年我所完成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工作二级单位认定后的首次认定,意义重大。本次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工作二级单位的认定,是对我所档案工作的高度肯定,我所会在此基础上再接再厉,进一步改善档案保管保护条件。对于认定专家组提出的意见,我所会认真对照整改、积极反馈,力争将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院园艺所   李菊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