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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科技保障中心第四党支部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专题学习会
发布单位:院保障中心 发布时间:2024/3/28已阅览:200次 分享到: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2024年3月28日上午,院科技保障中心第四党支部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在幼儿园教师办公室召开党员大会,围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开展专题理论学习。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张明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议,支部书记刘妍萍主持会议。

《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对党史学习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内容、主要形式、保障和监督等作出全面规范,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本遵循,对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具有重要意义。

刘妍萍要求,要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作为工具书、案头卷,充分认识制定和实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的重要意义,全面学习领会《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的重要内容,以党建为引领,将党史学习教育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实施好宣讲计划、“党史学习月”活动、“书香支部”活动等具体任务,开拓进取,踔厉前行,讲好中国故事,弘扬伟大建党精神。

会议还组织学习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会议强调,全体党员要加强党性修养,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决杜绝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规定、明规矩、守底线,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张明强调,要把党史学习教育融入全国两会、新中国成立75周年等重大宣传中,同时将党史学习与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结合起来,着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要大胆创新、勇于突破,加强舆论引导,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院科技保障中心 周虹/撰稿 刘妍萍/校对 张明/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