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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乐山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总支部委员会 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乐山分院发布单位:乐山分院 发布时间:2026/3/6已阅览:56次 分享到:

中共乐山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总支部委员会

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9日至10月1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党总支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1月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党总支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农业科学研究院高度重视,坚持将巡察整改作为锤炼党性、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坚决扛起整改责任,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措施,分类形成责任清单,限时整改、定期督查、销号管理。

(一)组织领导方面。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时发现问题、推动整改落实,切实提升巡察整改工作效能,乐山市农科院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院长高度重视,直接部署、直接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在巡察整改过程中直接协调、直接督办。院多次召开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工作推进会,并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建立了相关机制。整改工作由院长负总责,院长为第一责任人,院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科、室、场、所、中心以及群团工作负责人为相关问题整改的主要责任人,党总支及各支部为党建工作的责任主体,其负责人为相关问题整改的主要责任人。

(二)责任落实方面。院多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针对巡察整改指出的问题,研究制定了《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问题、任务和责任”三个清单落实到了部门和人头,院全面梳理问题,要求各部门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细化问题,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全院强化责任落实,建立了整改工作责任制,将整改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具体责任人,各责任人切实担负起整改责任,确保了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实效,各部门之间加强了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了整改合力,共同推进了整改工作。院领导班子成员在统筹抓好整改落实各项工作的同时,带头领办整改事项,确保各项整改工作任务高质量推动,按期完成。

(三)监督检查方面。全院加强了对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进一步落细落实了巡察整改各环节工作。针对巡察反馈的三个方面的问题,院长牵头,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形成会议纪要,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的事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查,根据整改完成时限,督促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的整改工作按方案推进。全院强化了督促检查,坚持日常监督检查和集中督导检查相结合,牵头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了巡察整改工作整体有序推进。

(四)整改成效方面。通过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市农科院在科学研究、为农服务等领域取得显著成效。科研平台能级实现跃升,高能级科研平台建设稳步推进,先进仪器设备采购有序开展,为科研工作提供了更优质的科研载体;人才队伍建设实现突破,政策红利释放叠加制度保障,成功引进4名优秀科技人才,2名职工开启学历提升通道,形成“外引内育”双轮驱动格局;产业融合发展成效凸显,启动了一批科研成果转化服务产业发展;全院各部门、各课题组齐头并进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带动技术资源共享、科研项目共研,人才集聚效应持续增强,科技创新与人才发展的良性循环正加速形成。

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学习不全面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迅速收集、整理未及时传达学习的文件,补充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2024年6月在《全国科技大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二是严格学习制度,制定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文件,定期汇总中、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指示批示等,按程序列入专题学习。三是严格学习要求。督促全院参学人员认真领会、深刻感悟、融会贯通,做到应学尽学,防止学习不到位的情况再次发生。

2.关于“落实种源安全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领导班子成员和全院干部职工在职工大会上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7月9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认真学习领会了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将全市种源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全面系统谋划,对下阶段全市种源安全工作做出部署。二是围绕助力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突出农业科技优势,在示范引领、高产创建上做好示范。三是围绕全市种业提升和粮食安全,创新思路多出成果,审定(登记)作物新品种3个,“油菜抗旱品种培育与应用”拟完成成果鉴定,并开始申报科技进步奖,为全市农业产业发展提供新品种、新成果支撑。

3.关于“助推全市农业高质量发展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把中央一号文件列入院长办公会学习议题,并认真传达学习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省委一号文件主要精神,研究我院贯彻落实措施,将党中央的指示落实到具体的科研工作中,持续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工作,为全市农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二是面向全市农牧产业发展,加强与区县政府、农业农村部门合作,持续开展调研、培训、定点帮扶工作,共同谋划水产科研实验基地建设,赋能全市畜牧水产产业发展。联合省水产所建立水产专家团队,多次开展水产养殖技术培训工作,助力乐山市市中区现代水产农业园区提档升级;2025年6月在乐山市市中区现代水产农业园区建立水产科研试验基地并挂牌,积极推广稻渔综养、设施渔业、尾水治理、用药减量、种业提升等技术,助力推进水产绿色高质量发展;以科技赋能视角,撰写“强化科技引领,推动我市水产业高质量发展”调研报告,助力全市水产养殖业提质增效。三是统筹推进乐山市农业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项目,项目由分管副院长牵头,组培中心主任具体负责,建立了项目工作责任清单和时效清单并定期更新,保证项目推进过程中每项工作均落实到具体负责人员、在具体时间节点完成,同时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政府采购、资产购置、财政评审、招投标等事项严格履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4.关于“推动科技创新主动性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筑牢科技创新基础。全院开展了年轻干部科研技能大比武,邀请四川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主任、研究员到我院开展“乐山农科专家大讲堂”,全院科研人员参加。省院领导、专家3次到我院指导工作和做讲座,对今后科研发展提出了要求,有效提升了全院科技创新氛围,科研人员参与自主创新的积极性显著提高。积极申报省级项目,争取国家级蛋鸡集群项目落地乐山。二是用好用活人才引进政策,通过公开招聘方式招聘研究生4人,涵盖畜牧、检验检测、中药材、蔬菜栽培和育种等多个学科领域,增强了科研人力资源,同时,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院领导带队到四川省农科院、川农大、绵阳市农科院、成都市农林科学院等科研院所学习调研,拓宽学术视野,学习先进经验,丰富学科创新突破点。三是加强科技平台建设,新建了实验室污水处理系统、废气处理系统、集中供气系统、通风系统、净化系统、LIMS管理系统等配套设施,全面优化了科研条件。新成立“乐山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科技成果转化领导小组”,明确小组成员职责,统筹指导全院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并向乐山市科技局申报了“乐山市技术转移机构”。

5.关于“申报省级项目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项目储备,提升选题创新性。针对乐山茶叶、中药材、畜牧业等重点农业领域,联合本地农业企业、行业专家分析产业发展瓶颈与需求,提前做了科研布局,重点储备了栀子花、肉鸭等科研项目,注重了选题的创新性和实际价值。二是提升项目申报质量,优化项目申报流程。规范申报材料格式与内容要求,在项目申报时,组织课题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多轮审核与修改,提升申报材料质量,针对省级、市级项目指南,由科管科牵头,分管领导把关,组织多次课题组研讨会议,深入解读研究,明确重点研究方向、技术方案和相关技术指标等,今年上半年已完成的申报书内容丰富度和技术创新性显著提升。三是组织开展相关学术讨论活动,激发科研活力。中层干部、课题组长已开展科研学术活动5次,交流申报经验和项目进展情况等,开展1次“乐山农科专家大讲堂”,通过这些活动,科研人员对项目申报的理解更加深入,项目申报思路更加清晰,内在动力得到有效激发。

6.关于“科技成果转化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新品种的宣传力度。目前已起草制作了“成果转化宣传手册”,并将根据新产品、新品种、新技术情况做更新,通过优势品种高产展示并广邀种业企业现场“看禾选种”,提高新品种在行业内的曝光度,加速品种转化。二是转变育种思路,2025年6月作物所召开了全所育种工作研讨会,深入分析生产需求、市场行情和当下育种形势,各课题均认识到转变育种思路的迫切性和重要性,均表示在今后的育种工作中,要突出应用型科研的优势,加大对育种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对表现不突出的育种材料做观察或淘汰,对优势育种材料做重点组配,提高评价标准,育成市场需要并经得起考验的优良品种。三是创新思路,加强与种业企业、高校或科研院所的合作,加大科企合作和商业育种力度。四是为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持续推进科研成果的“先用后转”模式,在做转化谈判时,都向待转企业积极推荐先用后转模式。

7.关于“安全风险防控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院领导班子强化了基地安全防范意识,提前做好了科研基地防范自然灾害的预备工作,针对现有科研基地状况,在全市范围开展了种业工程提升和科研基地规划选择调研,拟建乐山市育种创新试验示范基地,预计2026年底前全面建成并投入正常使用。二是灾后及时组织全院科技人员和社会力量开展灾后恢复工作,清整受灾物资,受灾地块已经恢复平整,现基地已经正常运转使用。三是积极协调上级部门,落实灾后恢复工作,加快用于科研基地灾后恢复。成立了乐山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科研基地安全管理小组,加强对科研基地安全风险的研判,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农场管理和基地值守责任到人,明确目标,保障科研基地安全运行和正常运行。

8.关于“制度建设缺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度(试行)》,明确了各部门、各岗位在网络安全工作中的具体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人。二是制定了《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试行)》,明确了新闻发言人的选拔标准、职责权限以及发布信息的流程和规范,保证了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权威性和及时性。三是制定了《网络舆情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试行)》,明确了不同级别舆情事件的应对措施和责任主体,确保了在面对网络舆情危机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降低负面影响。四是研究制定了重大决策网络舆情风险评估机制,提升了突发舆情预警和处置能力,防范舆情风险对科研业务、公众形象造成不良影响,在开展重大活动、发布重大政策、实施重大项目前做好舆情风险评估和防范。

9.关于“日常监督管理存在漏洞,落实保密要求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了网络意识形态风险防控机制,加强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对四川省农科院乐山分院官网、乐山农科微信公众号、党务公开等公布信息准确性进行更新完善;明确了市农科院信息公开报送程序,规范了网络信息发展审签流程,确保重大科研信息、敏感话题的严格审核和把关。二是建立了网络意识形态风险监测机制。制定了《市农科院重大决策网络舆情风险评估机制(试行)》文件,建立了全院网络舆情监测机制,明确将网络意识形态教育纳入全院党员干部和科研干部的培训计划。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保密工作制度》,明确了保密工作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保密范围、保密措施等内容,确保保密工作有章可循。按照保密制度,组织科研干部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增强了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保密责任感和防范能力。五是规范设立了专用保密柜,确保了文件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10.关于“内控制度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完善科研基地管理制度。制定了《科研基地管理制度》,落实了管理人员权责,科学合理为科研活动提供优质服务、保障科研设施、材料和科研人员安全,让基地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二是修订完善了《乐山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科研管理制度》,对项目进行分类管理。三是修订完善内控制度,明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

11.关于“科研项目收入上缴财政专户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计财科全员集中认真学习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22〕8号)、《四川省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川财库〔2022〕21号),从思想根源上重视专户资金上缴事宜,以制度规范行为。二是对财务工作进行自查,已经及时上缴了财政专户资金。三是做到不定期自查常态化,防范相关风险,确保财务安全,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12.关于“部分劳务费支出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设计了临工工资表,完善了临工身份证信息,临工记工单上均有记工人、复核人签字。二是加强了临工费用报销审批流程需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分管院长、院长审签。三是2025年起所有的劳务费均对公转账至临工个人账户。

13.关于“未纳入全市公务用车系统统一管理,未制定公务用车管理办法”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做了对接,现已取得公务用车系统账号,落实了专人负责具体工作,院里3辆公务车全部录入了公务用车系统,并按公务用车系统规定规范使用。二是结合市农科院的实际工作需求和公车使用特点,制定了《乐山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规范了院公务车辆管理,公务车辆运转有序。三是对公车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通过查看系统记录、核对用车申请表、实地检查车辆等方式,检查公车使用是否合规。

14.关于“油费报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该问题,举一反三,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二是对已预付油费情况进行了核实,是实际发生的费用,清单已由办公室指定专人到中石油公司打印。三是计财科将清单一并作为费用报销附件纳入财务档案管理。

15.关于“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细化完善党风廉政制度,印发了《院领导班子成员、科所(中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清单》,明确了班子成员和科所(中心)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全院从严管党治党。二是明确党风廉政职能职责,印发了《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的通知》,确保责任落实到人,推动班子分工“一岗双责”。三是落实党风廉政专题研究,全院召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建议”专题会,进行了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政治生态的定期研判。四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活动,组织全院干部职工开展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党风廉政风险迹象精细化记分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学习,确保每位职工熟悉制度内容,提高制度执行力,教育全院科研干部坚持廉洁自律,筑牢思想防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时时、处处、事事严守红线底线,心无旁骛搞好科研。

16.关于“未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谈心谈话制度”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全院严格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谈心谈话制度,2025年全院严格按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谈心谈话制度,按照“三必谈”要求,在全院开展了2次谈心谈话,2025年2月,全院组织召开了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广泛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谈心谈话,领导班子成员敞开心扉,以诚相见,诚恳地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或不足,2025年6月,全院党员围绕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普通党员问题查摆重点,深入全面地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谈心谈话。

17.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汇报请求加强监督检查。市农科院在日常工作中做到了经常性向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请示汇报,接受纪检监察组监督,2025年5月,市农业农村局已对市农科院全面开展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学习教育开展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二是开展了自查监督。党总支委员全面参与院长办公会重大议题审议,确保对全院“三重一大”决策过程、执行情况等方面的全程监督,提高监督的全面性。三是制定决策制度。制定了《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确保按程序开展民主决策,进一步细化“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流程和标准,有效提高了全院财务收支、人事任免、项目招投标等关键环节的严格审核。

18.关于“重大事项规定有漏项”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强化流程管理,制定《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细化了“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流程和标准,有效提高了全院财务收支、人事任免、项目招投标、项目实施等关键环节的严格审核。二是健全监管机制,全面修订《乐山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科研管理制度》,对项目进行了更加科学严谨的分类,明确立项、实施、验收等环节的监管责任和标准。已完善每年的在研项目台账和省级项目申报情况表覆盖所有在研省级及以上项目,后续增加及时更新台账,有效保障科研项目规范实施。

19.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要求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述职评议,2025年1月,全院党总支(支部)分别开展了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会议,参会人员对支部执行“三会一课”情况进行了考核评议。二是规范党建制度,2025年4月,市农科院党总支印发了《2025年党建工作要点》,明确全年理论武装、党建引领、党建责任等重点,严格规范全院党总支(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等内容。三是规范组织活动。组织开展支部组织生活会,明确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与支部活动,有效开展了支部班子测评和党员测评,将组织活动测评结果作为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依据。

20.关于“未足额缴纳党费”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迅速整改了全院党费交纳“四舍五入”问题,严格执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标准要求,按照工资情况及时调整了党费收缴标准,每月交纳党费收缴做到了精准无误,并对党费交纳情况在公示栏和党务栏进行公开。二是完善了收缴手续。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制作了党费管理账簿,使党费账目有序、明晰,向上缴交的所有党费票据均存档备查。三是强化了责任落实。将党费交纳工作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增强党员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的重要内容来抓,时刻督促全体党员认真履行缴纳党费的应尽义务。

21.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专人培训。市农科院组织全院党务专干、支部书记参加了党建业务知识培训1次,全面提升了全院党务工作者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二是规范“三会一课”。每月制定按照上级党建任务清单,明确党总支(支部)每月学习任务、中心工作和党建引领内容,进一步规范支部管理;党总支(支部)开展的“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全部规范详细规范记录到所属《支部工作手册》。三是创新活动形式。结合市农科院科研实际,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开展“社区双报到”“助春耕,抢农时”“科技下乡万里行”等组织活动,全面丰富党内组织生活,激发党员干部活力。四是规范记录管理。明确专人负责记录事务,建立党总支《支部工作手册》电子清单,便于党支部规范记录内容,确保记录内容完整、准确、规范,2025年5月,全院《支部工作手册》接受了市农业农村局直属机关检查审签,确保记录内容按照要求执行,保证全院党组织生活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2.关于“干部梯次培养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新提拔2名年轻干部作为中层正职(其中1名40岁以下),新确定6名40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到中层副职岗位顶岗锻炼。二是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安排经验丰富的资深干部对年轻干部进行传帮带,在工作中给予指导和支持。今年以来,组织年轻干部参加培训课程、学术交流活动多次,不断提升年轻干部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三是制定制度,构建了科学全面的干部考核评价指标,注重干部的发展潜力、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等方面,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的晋升、奖励等挂钩,激发年轻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进取精神。

23.关于“日常管理监督不到位,干部工作作风不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干部作风建设,责任意识显著提升。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干部职工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加强文件签收、流转、督办全流程跟踪,确保文件及时处理率达100%,杜绝因文件延误导致的工作疏漏。二是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工作落实。不定期召开中层干部和课题组长会议,推行重要事项推进化管理,将项目申报、成果评审等关键工作细化分解为具体节点任务,定点定人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通过内部工作群、中层会议等方式,在关键节点前开展双向提醒和交叉督查,自整改以来,全院未发生因遗漏或拖延导致的工作延误问题。三是优化业务协同,提升工作执行效能。组织召开跨部门业务协调会,管理科室工作常态化对接,推动部门间协作效率提升。

24.关于“引才引智机制不健全,对做好优秀科技人才的选拔与聘任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夯实科研平台基础,建成农业高能级创新平台,山地数字农业川渝共建重点实验室乐山分中心已授牌;2025年5月,成功申请成为“全国夏繁科技创新联盟”理事单位。充分发挥“国家生猪创新中心乐山产业技术分中心”“乐山市生物饲料开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优势平台、中试基地作用,为人才提供优质科研环境,增强平台吸引力。二是强化人才招引选拔和聘任,出台《乐山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关于在职职工攻读博士学位培养管理办法》鼓励科研人员攻读博士学位,目前已有2名职工启动学历提升计划,其中2名已经在读博士,成功招引硕士研究生4名。三是深化产研融合发展,于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油菜抗旱品种培育与应用”成果鉴定,待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开始后申报科技进步奖,为全市农业产业发展提供新品种、新成果支撑。各课题联合龙头企业通过共建科研项目、共享技术资源,有效整合产业上下游资源,进一步提升人才集聚效应和创新能力,为后续引才引智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

25.关于“在农学会报销油费”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清查了在农学会报销的所有费用,重点核查了类似未按规定报销油费的情况,2024年农学会已无报销汽车相关油费支出情况。二是对财务人员、涉及报销的工作人员开展了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专项培训,强化了人员规范意识。三是规范了报销流程与定点管理,规定油费报销必须使用定点加油站开具的正规发票,严禁使用未定点的零星汽油费发票报销,从源头上杜绝了此类违规报销问题再次发生。

26.关于“未严格执行《乐山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办公会会议制度》相关规定”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修订了《乐山市农业科学研究院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明确规范了办公会前议题审签程序,设计制作了“乐山市农业科学研究院长办公会拟上会议题审批表”,规范了院长办公会前议题按程序签字报批。二是详细记录会议讨论过程,对发表意见的议题,如实记录每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讨论发言内容。院长办公会会议记录人员严格按照职责和工作规范,记录全部使用规范的记录格式和语言,详细记录讨论的每一个关键环节。做到了在会议结束后严格按程序经分管院领导审核报院长审定后印发会议纪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巡察整改以来,市农科院统筹推进整改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将持续深化整改,高质量完成全部任务。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将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紧密结合,定期开展“回头看”,压实班子、党总支主体责任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整改要求入脑入心、落实落细。二是健全长效机制,聚焦巡察反馈问题,对已整改事项举一反三,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对需长期推进的任务,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以制度建设固化整改成果。三是深化成果运用,将整改成效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对重点、难点、痛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推动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举措,切实提升工作效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长青路1268号;联系方式:电话0833-2497966;电子邮箱:slsnks@163.com。

 

 

 

 中共乐山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