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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一”放假的通知

来源:     发布单位:院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6/4/28     阅览次数:387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35号)精神,现将2006年“五一”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通知下:5月1-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4月29日(星期六)、30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5月4日(星期四)、5日(星期五),6日(星期六)、7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29日、30日上班。
      请各单位作好值班安排,做好安全生产、绿化卫生及车辆管理,确保假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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