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关于邀请参加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
来源:院质标所发布单位:院质标所 发布时间:2025/4/28已阅览:658次 分享到:

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和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安排,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z研究所承担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本次能力验证涉及项目:种植业产品中农药残留、畜禽产品中兽药残留、种植业产品中重金属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样品抽取和制备。现将本次能力验证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一)同时具有省级检验检测资质认定(CMA)证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CATL)合格证书,检测能力涉及种植业产品中农药残留(毒死蜱、三唑磷、联苯菊酯、苯醚甲环唑、甲胺磷、甲拌磷(包括甲拌磷砜和甲拌磷亚砜)、水胺硫磷、甲基异柳磷、氧乐果、乐果、乙酰甲胺磷、亚胺硫磷、倍硫磷(包含倍硫磷砜和倍硫磷亚砜)、丙溴磷、氰戊菊酯、氯氰菊酯、氯氟氰菊酯、溴氰菊酯、氟虫腈(包括氟甲腈、氟虫腈硫醚、氟虫腈砜)、啶虫脒、噻虫嗪、嘧菌酯、吡唑醚菌酯、噻嗪酮、戊唑醇)检测参数;畜禽产品中兽药残留(恩诺沙星、氧氟沙星)检测参数;种植业产品中重金属镉含量检测参数的机构,应按四川省农业农村厅通知要求参加种植业产品中农药残留检测技术能力验证考核、畜禽产品中兽药残留检测技术能力验证考核、种植业产品中重金属检测技术能力验证考核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样品抽取和制备能力考核。

(二)仅取得省级检验检测资质认定(CMA)证书,无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CATL)合格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其检测能力涉及种植业产品中农药残留(毒死蜱、三唑磷、联苯菊酯、苯醚甲环唑)检测参数,应按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知要求参加种植业产品中农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考核。可自愿参加畜禽产品中兽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考核、种植业产品中重金属检测能力验证考核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样品抽取和制备能力考核。

(三)同一家检验检测机构在不同场所开展相同检测项目的应当分别参加。

(四)未取得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或实验室自愿参加本次能力验证活动。

二、考核项目与方法

(一)本次能力验证检验检测考核计划包括种植业产品中农药残留检测技术能力验证、畜禽产品中兽药残留检测技术能力验证、种植业产品中重金属检测技术能力验证,考核方法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样品抽取和制备能力考核采用笔试考核,请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考核合格(CATL)机构选派1人于2025年6月9日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详见“四川省农业科学院质标所能力验证平台”发布的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样品抽取和制备能力验证计划)。

三、计划安排

(一)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名起止日期:2025年5月6日~5月23日。请各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登录“四川省农业科学院质标所能力验证平台”(http://118.112.181.41:14300)进行报名或通过四川省农业科学院质标所官网(http://www.chinawestagr.com/fxcszx/)点击左侧栏“能力验证平台”链接进入报名系统。

参加考核的机构请完整、准确填报报名信息,导出报名表,加盖公章后扫描为PDF文件(文件名以“机构全称+报名表”命名)上传至能力验证平台系统。

(二)考核样品发放方式

2025年6月9日,参考机构到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领取考核样品,同时发放能力验证作业指导书。

(三)结果报送

请参考机构按作业指导书完成样品检测,及时上报结果与原始记录。在能力验证平台填报检测结果,导出结果上报表、打印、签字并加盖公章,同原始记录扫描为PDF文件(文件名以“机构全称+结果上报表”命名),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能力验证平台系统,同时将结果及原始记录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320159289@qq.com(结果判定将以系统上传的盖章扫描件为准)。

(四)补测计划

检测项目首次考核不合格的机构,有且仅有一次补测机会。申请补测时,仅填报首次考核不合格参数。补测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样品抽取和制备考核项目不补考。

(五)结果通报

参加本次能力验证农残、兽残和重金属三类考核项目的机构,该项目所有参数合格,判定机构考核合格。若有1个及以上参数不合格,判定该项目首次考核不合格,参加补测考核合格,判定   机构该项目考核合格;不参加补测或补测不合格,判定机构该项目考核不合格。2025年能力验证考核结果将于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和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通报。

四、能力验证费用

(一)本省获得CMA和CATL的双认证机构,在报名填报时勾选资质能力选项,可免费参加本年度的首次考核。自愿参加考核的机构,参加能力验证需缴纳能力验证费。所有参加补测机构需缴纳补测费用。收费标准见附件2。

(二)转账汇款请在备注栏注明:“机构名称+(首次或补测)能力验证费”,并将缴费凭证上传至能力验证平台系统。

(三)转账汇款信息:

收款账户: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静居寺支行

银行账号:22834901040004229

纳稅人识别号:125100004507137451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净居寺路20号附102号

五、报名须知

(一)参考机构务必保证报名表中机构名称、参加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开票信息等内容正确无误。如因信息填写错误影响能力验证相关工作,后果由参考机构承担。

(二)请需缴纳能力验证费的机构于2025年7月15日前完成能力验证计划费用的缴纳,并将转账凭证(文件名以“机构全称+转账凭证”命名)上传至系统。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首次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机构,在接到结果通知后,应进行自查自纠,并根据补测通知要求申请补测,同时缴纳补测费用。

(二)在能力验证实施过程中,请机构真实、客观、及时上报数据结果,严禁串通结果、提供虚假数据。如有违规行为,将上报有关部门作严肃处理。

(三)应当参加能力验证的机构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须报省农业农业厅或省市场监管局同意。

 

联系人:郑幸果 18200354510、宋昆亮 18281310661、孙梦嘉 13348971791

附件:1.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能力验证考核项目表

      2.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能力验证计划项目及收费标准

      3.通知红头文件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