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科学院 通知公告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1—2023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需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4/29 16:43:43 分享到:
各有关市(州)科技局、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
 
根据科技部等5部门《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国科发农〔2014〕105号)、科技厅等5部门《四川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川科发农〔2014〕12号)和《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预算的通知》(财教〔2021〕62号)精神,现就四川省2021—2023年度“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需求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名额、服务时间及经费
 
征集“三区”科技人员1000名。服务时间三年(2021—2023年)。人员经费按2万元/人·年分年度拨付。
 
二、征集对象
 
面向全省征集自愿为我省“三区”县(市、区)服务且符合资格条件的在职科技人员。优先征集以下人员:
 
1.已承担“三区”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经受援地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考核合格且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的科技人员;
 
2.参加科技特派员服务团且在“三区”县(市、区)开展农业科技服务的省、市(州)科技特派员;
 
3.“四川科技扶贫在线”省、市两级平台专家;
 
4.正在实施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科技人员;
 
5.高等院校(含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
 
6.市(州)、县(市、区)公益类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或星创天地等各类创新创业机构中从事创新创业的科技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四个意识”强,有志于乡村振兴事业,自愿参与、服从安排;
 
(二)原则上应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或本科学历毕业5年以上;
 
(三)担当作为、作风扎实,开拓创新意识强,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基层科技服务工作;
 
(四)重点开展农业产业发展技术推广、科技培训等科技服务工作(不包括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社会管理等行业);
 
(五)技术专长与产业领域能满足地方需求,专业领域应尽可能具体(大学所学专业或目前正从事的某个具体的专业领域);
 
(六)近两年各类考核不合格的科技人员,不纳入征集范围;
 
(七)每位科技人员原则上只能在一个县(市、区)服务;“三区”县(市、区)内的本土科技人员不纳入本次征集范围。
 
四、服务地区及受援单位
 
(一)服务地区。
 
“三区”科技人员开展服务的地区为12个市(州)的88个县(市、区),详见附件1。
 
(二)受援单位。
 
受援单位根据服务对象、区域等不同,有以下几类:
 
1.科技局、农业局等有关政府部门或单位:主要是服务全县范围内大面积的技术推广或科技培训工作;创办或协办专家大院、科技特派员工作站、产业技术服务中心等科技服务机构。
 
2.乡(镇)、村:具体服务某一乡(镇)、村,开展技术推广服务或科技培训工作。
 
3.企业、专合组织等经营实体:专门服务某一企业或专合组织等,开展产品研发、技术咨询等科技服务工作。
 
(三)确认需求。
 
有意参加本次“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的科技人员,要与“三区”县(市、区)加强对接,在“三区”县(市、区)寻求具体受援单位,明确具体服务对象。
 
五、选派方法步骤
 
(一)征集需求。“三区”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结合产业实际,征集本县(市、区)受援单位需求;同时,征集自愿到本地服务且符合资格条件的在职科技人员。
 
(二)单位推荐。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征集本单位,市(州)科技局征集本市(州)自愿到“三区”县(市、区)开展服务且符合选派资格条件的科技人员,分别负责推荐相关科技人员与“三区”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受援单位进行对接。
 
(三)达成意向。市(州)科技局要加强协调,指导“三区”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协调受援单位、派出单位及科技人员进行对接,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完整填写《“三区”科技人员专项意向性选派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2)、《专项工作联系单位及联系人》(附件3)。
 
(四)归口报审。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将《“三区”科技人员专项意向性选派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2)、《专项工作联系单位及联系人》(附件3)报市(州)科技局审核,市(州)科技局汇总、审核后,归口统一报科技厅审定。
 
(五)印发文件。科技厅择优研究确定拟选派人选,按程序报科技部审核同意后下达计划和资金,指导签订“三方”协议。
 
(六)后续管理。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签订“三方”协议;“三区”科技人员到岗履职,并接受绩效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三区”科技人员选派,是培养锻炼农业科技人员的重要途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动员,把好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廉政关和能力关,确保把符合条件要求、能力素质较高的优秀人才推荐出来。各有关市(州)科技局、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主动做好对接,创造积极条件,推动相关工作落地落细落实。
 
(二)加强协调。各有关市(州)科技局负责本地选派计划组织领导和相关材料报送,要在报送“三区”科技人员意向性选派人员名单前,指导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工作协调,确保组织受援单位与派出单位及科技人员进行充分对接,并确定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各有关市(州)科技局应确保本地县(市、区)选派人数相对均衡。全省实现88个“三区”县(市、区)全覆盖。
 
(三)强化管理。各有关市(州)科技局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三区”科技人员工作扎实开展。各有关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三区”科技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工作考核,制定绩效考核办法,依据服务协议组织开展年度绩效考核,提出“三区”科技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的意见建议。
 
七、材料报送
 
各有关市(州)科技局要加强审核把关。汇总后的附件2、附件3,请以正式文件(格式见附件4)报送。材料电子版和盖章PDF版请于2021年5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nczxlcz@126.com。纸质材料(一式一份)请快递至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
 
刘长柱 028-85400059 18628004075
 
何帅奇 028-85284028 18481868980
 
姚凌云 028-85400059 18111573632
 
冯文帅 028-85284299 13056670885
 
科技厅农村科技处:蔡文开 028-86783713
 
材料报送邮箱:nczxlcz@126.com
 
材料报送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1号 省科协大楼4楼
 
 
附件:1.各市(州)“三区”县分布表
 
      2.“三区”科技人员专项意向性选派人员情况汇总表
 
      3.专项工作联系单位及联系人通讯录
 
      4.市(州)科技局关于报送2021-2023年“三区”科技人员专项需求计划的函(格式)
 
附件1-4.docx /UpFile/ckeditor/kjglc/2021/4/files/通知-附件1-4.docx(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