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科学院 通知公告
农业部西南作物有害生物综合治理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2023年基金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3/4/28 16:37:27 分享到:

农业部西南作物有害生物综合治理重点实验室作为区域内作物有害生物区域化治理基础平台,紧紧围绕西南地区区域特色和优势,致力于推进作物有害生物区域化治理,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解决制约生物灾害防控的瓶颈问题,促进区域内植物保护学科发展。为更好的促进重点实验室对外开放与交流合作,特设立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为符合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的优秀年轻科技工作者提供资助。重点实验室2023年度开放基金资助经费为5万元/项,拟资助1个课题。

一、开放基金资助范围:

1.西南地区有益微生物资源收集;

2.农地生态工程原理及应用;

3.种养结合对土传病害发生与防控的影响;

4.水稻干尖线虫生物学及致病机理研究;

5.水稻抗稻瘟病新基因挖掘。

二、开放基金申报条件及执行年限

1.研究内容应在申请指南所规定的资助范围内。

2.申请者限于国内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及其它单位的研究、推广人员。一般为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的中、高级职称科研人员,申请时年龄在40岁以下(含40岁)。

3.资助项目的研究年限为2~3年。

三、开放基金申报办法和时间

1.申请者下载开放课题申请书(详见附件),按规定格式填写,将申请书打印三份,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寄至重点实验室,同时提交电子版至邮箱。

2.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5月15日(邮寄申请书以投递日邮戳为凭),逾期不予受理。

3.申请的项目经同行专家通信初审后,再由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审,最后经重点实验室工作会议批准通过,择优资助。项目经批准后申请人必须与重点实验室签订合同,确保研究任务的完成。重点实验室指派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参与课题研究。

四、申请须知

1.开放基金经费使用包括:材料费、测试分析费、差旅费、知识产权费、劳务费,不得支出设备费、外协费、招待费、出国费等。项目经费不拨至项目主持人单位。

2.开放基金主持人在重点实验室工作期间需遵守重点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并按管理要求向重点实验室汇报项目研究进展。

3.项目结束时,项目负责人应提交项目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各1份,由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进行评议验收。此外,还需在国内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2篇。

4.开放基金项目研究成果为重点实验室与开放基金资助人员所在单位共享。由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完成的论文,在论文发表时,应明确标注该研究是由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

五、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居寺路20号四川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

电子邮箱:350973132@qq.com/376879265@qq.com

邮编:610066

联系人:张姝

电话:028-84504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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