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科学院 通知公告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关于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5/9 17:10:03 分享到:

根据《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关于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招公告》)相关规定,现将面试资格审查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的确定原则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审查时间

2023年5月12日09:00至16:00(中午不休)

三、审查地点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品资楼二楼学术报告厅(成都市锦江区狮子山路4号)

四、审查所需材料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以其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判断依据,专业名称以其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涉及专业方向或专业认定有异议的,由我部门负责审查认定。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由四川省农业科学院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发给面试通知书。

五、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人员名单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人员名单具体见《四川省农业科学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

咨询电话:028-84504010。

特此公告

 

附件:四川省农业科学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