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科技部、省政府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工作的安排部署,根据科技厅、教育厅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安排的通知精神,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强科研队伍建设,加快推进科研事业发展,结合我院岗位需求实际,特制定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招聘工作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2.坚持依法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2023年我院公开招聘科研助理5名,主要在相应科研项目、科研基地、实验室负责人指导下,协助其从事科学研究、科研行政管理、业务秘书等辅助工作。具体岗位及相关要求见四川省畜牧科学研究院2023年科研助理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 2023年应届毕业生。
2.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3.身心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承担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聘用待遇
大专按4000元/月工资标准执行,大学本科按4500元/月工资标准执行,研究生按5000元/月工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等。
五、招聘程序
1.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请于2023年7月10日前将填写完整的《科研助理岗位应聘人员信息表》(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kjc@sasa.cn(邮件主题格式:姓名+毕业院校+专业)。
2.面试考核
面试时间:2023年7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四川省畜牧科学研究院行政楼5楼会议室(成都市锦江区牛沙路7号)。
面试审查材料: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面试方式:面试由自我介绍、综合评价组成,根据面试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排序。
3.体检
体检由省畜科院统一安排,体检事项另行通知。
4.聘用
经面试、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有关说明
1.聘用人员须遵守省畜科院科研助理岗位管理要求。
2.聘用人员不占用本单位编制。
联 系 人:李雯 张锦秀
联系电话:028-84511382 13881811306 13980580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