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科学院 通知公告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条件平台建设项目财务专项审计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5/14 16:05:08 分享到:

一、项目单位:四川省农业科学院

二、项目名称:院条件平台建设项目财务专项审计

三、项目地点:四川省农业科学院(成都市锦江区静平路666号)

四、比选内容:审计服务。

五、合格比选申请人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8.1本项目参加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10.比选申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企业,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提供承诺函及“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

六、比选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为:自2024年05月20日至2024年05月22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非工作日除外)。

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及要求: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为:现场获取,现场获取在成都市锦江区静平路666号院机关410办公室,现场获取比选文件时应当提供下列有效证明文件:①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注明被介绍人或被授权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具体项目名称,办理事项内容或授权范围等内容并加盖公章(鲜章),同时提供被介绍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注: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需同时提供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②法定代表人本人仅需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③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七、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2024年05月2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八、比选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静平路666号院机关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四川省农业科学院;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平路666号;

联 系 人:曹老师;

电    话:028-84504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