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科学院 通知公告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2024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公告
发布时间:2024/7/5 10:15:14 分享到:

根据《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2024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相关规定,现将考核招聘人员的面试总成绩、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安排公告如下。

一、考生面试成绩

根据《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本次考核招聘面试采取现场汇报和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及工作实绩、学术背景、逻辑思维及组织分析能力等方面,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现将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予以公布,具体成绩详见《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2024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成绩表》(附件1)。

二、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报考者依次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现将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详见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2024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附件2)。

三、体检安排

(一)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为2024年7月11日。参加体检的考生须于在规定时间完成规定的项目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均由体检医院收取)。未在单位规定的时间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注意事项

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注意事项详见附件3。

)咨询电话

如有疑问,请询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028-84504140。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2024年7月4日

 

附件1.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2024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成绩表

附件2.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2024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3.体检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