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
根据《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川市监函〔2024〕187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4年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N〔2024〕-1489号)要求,我所将组织开展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验证补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1、按四川省农业农村厅N〔2024〕-1489号通知要求,同时具有省级检验检测资质认定(CMA)证书、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CATL)合格证书的检测机构,其检测能力涉及农产品中农药残留(甲拌磷、对硫磷、毒死蜱、丙溴磷、氰戊菊酯、氯氰菊酯、腐霉利、三唑酮、啶虫脒、苯醚甲环唑、噻虫嗪、嘧菌酯)检测参数,畜禽产品中兽药残留(达氟沙星、诺氟沙星等)检测参数,农产品中总砷含量检测参数,参加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验证中首次考核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或应参加而未参加首次考核的检验检测机构。
2、根据川市监函〔2024〕187号通知要求,仅取得CMA证书,无CATL合格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其检测能力涉及农产品中农药残留(对硫磷、丙溴磷、氯氰菊酯、腐霉利)检测参数,畜禽产品中兽药残留(达氟沙星、诺氟沙星)检测参数,参加首次考核检测结果不合格机构,或应参加而未参加首次考核的检验检测机构。
二、考核项目与方法
本次能力验证补测考核计划包括种植业产品中农药残留检测技术能力验证、畜禽产品中兽药残留检测技术能力验证、种植业产品中重金属检测能力验证,考核项目及方法详见附件1。请各机构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
三、计划安排
(一)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名起止日期:2024年8月28日~9月18日。报名系统平台于2024年8月28日0:00开放,2024年9月18日24:00报名截止。请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农业科学院质标所能力验证平台”(http://118.112.181.41:14300)进行报名,或通过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官网(http://www.chinawestagr.com/fxcszx/)点击左侧栏“能力验证平台”链接进入报名系统。各参加补测的机构请完整、准确填报报名信息,导出报名表,加盖公章后扫描为PDF文件(文件名以单位全称+报名表命名)上传至能力验证平台系统。
首次考核不合格机构在申请补测时,仅申请首次考核不合格参数。
(二)考核样品发放
补测考核样品发放时间:2024年9月20日,将以顺丰快递的方式发放至各个参考机构。补测能力验证作业指导书将随样品同时发放。
(三)结果报送
请各参加机构按作业指导书完成样品检测、及时上报结果和原始记录。在能力验证平台填报检测结果,导出结果上报表,打印、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与原始记录一起扫描为PDF文件(文件名以单位全称+项目名称+补测结果上报命名),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能力验证平台系统中,同步将结果及原始记录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320159289@qq.com(结果判定将以系统上传的盖章扫描件为准)。
四、能力验证费用
所有参加补测机构均需缴纳补测费用。收费标准见附件2。
转账汇款时请在备注栏注明:“单位名称+能力验证费”,并将缴费凭证上传至能力验证平台系统中。将缴费凭证同时发送到3151498107@qq.com(李老师)用于开具发票的财务确认。
转账汇款信息:
收款账户: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静居寺支行
银行账号:22834901040004229
纳稅人识别号:125100004507137451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净居寺路20号附102号
五、报名须知
(一)参考机构务必保证报名表中单位名称、参加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收样地址、开票信息等内容正确无误。如因信息填写错误影响能力验证相关工作,后果由参加机构自行承担。
(二)请参加能力验证补测的全部机构于2024年9月18日15:00前完成能力验证费的缴纳,并将转账凭证(文件名以“单位全称+转账凭证”命名)上传至能力验证平台系统。
六、其他注意事项
在能力验证实施过程中,请各机构真实、客观、及时上报数据结果,严禁串通结果、提供虚假数据等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年度的能力验证结果以“不合格”计:
1.补验结果仍不合格的;
2.应参加但无故不参加的;
3.样品未在本机构检测或未由本机构检测人员检测的;
4.串通、篡改检测数据或伪造检测结果的;
5.其他不合规情形应取消结果的。
对于3、4两种情况以及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机构,有关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进行严肃处理。
联系人:张富丽 18681275659、孙梦嘉 13348971791、宋昆亮 18281310661
附件: 1.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能力验证补测考核项目表
2.2024年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计划补测项目及收费标准(农残、兽残、重金属)
3.通知红头文件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2024年8月27日
附件1:
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能力验证补测考核项目表
项目名称 |
基质 |
检测参数 |
考核方式 |
检测方法 |
|
种植业产品中农药残留检测技术能力验证 |
黄瓜 |
甲拌磷、对硫磷、毒死蜱、丙溴磷、氰戊菊酯、氯氰菊酯、腐霉利、三唑酮、啶虫脒、苯醚甲环唑、噻虫嗪、嘧菌酯 |
甲拌磷、毒死蜱、氰戊菊酯、三唑酮、啶虫脒、苯醚甲环唑、噻虫嗪、嘧菌酯 |
定性 |
不指定标准,选用现行有效标准 |
对硫磷、丙溴磷、氯氰菊酯、腐霉利 |
定性、 定量 |
||||
畜禽产品中兽药残留检测技术能力验证 |
猪肉 |
达氟沙星、诺氟沙星 |
定量 |
不指定标准,选用现行有效标准 |
|
种植业产品中重金属检测能力验证 |
大米 |
总砷 |
定量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元素的测定》GB 5009.268-2016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1-2014 |
附件2.
2024年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计划补测项目及收费标准(农残、兽残、重金属)
序号 |
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元) |
|
1 |
种植业产品中农药残留检测技术能力验证 |
定性 |
1000 |
定量 |
1000 |
||
2 |
畜禽产品中兽药残留检测技术能力验证 |
1000 |
|
3 |
种植业产品中重金属检测能力验证 |
1000 |
注:补测收费以项目(农残定性、农残定量、兽残、重金属)计,不以检测参数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