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位因业务工作需要,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2025年-2027年业务用车租赁(包车)机构,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四川省农业特色植物研究院2025年-2027年业务用车租赁(包车)项目。
二、服务要求
1.采购人指定时间地点,服务方应随叫随到,按时准点。行车线路由采购方人员最终确定,服务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如:不得以产生费用为由拒绝走高速)。
2.服务方所提供服务的驾驶员,须具备良好职业操守、服务意识、服务态度,准时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提前熟悉路线,在驾驶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条例,保持车内整洁,不能在车上抽烟。
3.服务方所提供车辆必须车况良好、手续齐全、保险完备,三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无严重违章信息。不得使用带病车辆。
4.在出行中因车辆原因或服务方原因无法使用车辆时,服务方需及时提供相应应急车辆。
5.服务方如在合同期内有服务不达标、不合格的情况,被投诉3次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6.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后,若双方均无异议,可续签合同。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交通事故、无酒驾醉驾记录。
四、报价文件提交
相关车辆租赁(包车)机构可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报名参加比选活动并提交报价文件,本单位将根据报价文件提供的报价及车型等择优选择,确定本年度业务用车租赁(包车)机构。请相关机构于2025年3月27日前,提交比选申请文件,包括:比选报价函、汽车租赁服务价格表、申请人资格承诺函、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等。
五、评选方法
我单位组建评选小组,根据报价及车型等择优选择确定中选单位。
六、联系人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832-5539061;
地 址:资中县重龙镇永兴路14号。
附 件:比选申请文件
四川省农业特色植物研究院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