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阻击战”专栏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院办公区、宿舍区、农资市场、试验基地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院办公室发布单位:院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2/11已阅览:4191次 分享到:

院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和保障全院干部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及成都市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院办公区、宿舍区、农资市场、试验基地管理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对处置措施方案,结合院办公区、宿舍区、农资市场、试验基地呈散状分布,点多面广、人员情况复杂,且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的实际,全院干部职工要自觉做好自身防护,勤洗手、少出门、不聚集、不聚餐,出入公共场所戴口罩。视疫情发展形势并根据防控需要再确定是否实行办公区与宿舍区分开管理。
      二、院办公区、宿舍区、试验基地实行限制外来人员进入的封闭式管理,人员进入应出具有效证件,并测量体温,体温正常的人员,方可进入;体温不正常者,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院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做好登记备案。宿舍区装饰装修、水电气管道改造、雨污分流等工程一律暂停施工。水电气、路灯等需要急修的,应报后勤保障工作组、院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
     三、院办公区、宿舍区、公务用车、职工食堂等要定期消杀,进入人员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一)院办公区:鉴于院办公区、宿舍区同在一个大院内的实际情况,为切实加强疫情管控,院机关片区、狮子山片区、沙河片区(院测试中心、遥感所)每个片区在确保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只开通一道大门,作为人员、车辆进出通道,各片区以及院生核所、院信息所、院加工所大门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岗亭值班人员上班期间必须佩戴口罩,大门处张贴防疫通知和紧急防疫联系电话。凡是进入院区人员,实行身份查验和体温测试,对本单位职工,查验工作证或身份证,测温符合要求后予以放行。对来院办事的外单位人员和居住在院区内的人员,需核查身份和具体办理事项,进出院区实行登记销账制度。不戴口罩人员严禁进出。进办公区人员由各单位负责登记管理,进行体温测试、消毒后方可进入。外来人员和车辆未经许可,一律不准进入院区(安保人员佩戴口罩做好劝阻,与被劝阻人保持2米以上距离交谈)。
     1.规划公务用车停泊区域,做好车辆指示标志,做好地面消毒处理。每日两次。
     人员喷洒:鞋子部位、臀部、裤脚。
     车辆喷洒区域:4道车门手把、4个轮胎、后备箱。
     2.卫生间消毒:一日2次(8:00和16:00)消毒喷洒,消毒区域:坑位,洗漱台、水龙头、坑门手把,进出门手把。
     3.各楼层消杀处理:一日3次(8:00、12:30和18:30)消毒喷洒,消毒区域:过道、各办公室门沿。
     4. 院、所办公楼实行定时开关门制度。院机关办公楼开关门时间:早上8:20开,晚上19:30关;各所(中心)的时间自行确定。
    疫情防控期间尽量不召开会议、不使用会议室,工作研究安排等尽量使用网络、电话、微信等形式进行,如有特殊情况确需使用会议室开会,应统一准备口罩,参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方可进入会议室,严格控制会议时间。
     (二)宿舍区:各单元门口张贴武汉等重点疫区来蓉人员到社区报到报备通知以及《成都发布通告:全市城镇居住小区(院落)等实行封闭管理》。全体人员务必要做好体温测量、消毒等工作。
院加工所商院服务中心负责为德义村宿舍区装上大门,设置门岗,按照宿舍区管理方式管理。
充分发挥家委会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共同做好防疫工作,设立片长制、楼长制,各司其职。
     (三)试验基地:包括但不限于新都、郫都、彭州、英州基地。院加工所负责新都、郫都基地防控工作,院测试中心负责彭州基地防控工作,院海南分院负责英州基地(文建村)的防控工作,其余单位负责各自试验基地防控工作。田间管理活动使用本地用工,并严格加强管理。南繁基地按照海南省南繁管理局印制的《关于共同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补充通告》执行。
     (四)食堂:
     院、所食堂在疫情防控期间一律关闭,但要定期做好食堂消毒处理。
     确因工作需要开办的基地食堂,应严格做到:
    1.严格食材采购质量,做好消毒等管理工作。
    2.疫情防控期间避免干部职工聚集进餐,以一次性餐具分餐形式进行,餐具使用后要妥善处置。
    3.食堂门口放置消毒用品(主要是酒精、洗手液),工作人员必须戴口罩上岗,每日上班前报告前一天接触人员及去向。
     四、各单位(部门)必须落实防控责任。对在外挂职人员要实行双重管理、日汇报制度,全院干部职工必须按要求及时报告重点疫区来访人员情况、落实好居家和集中隔离健康观察规定、履行居家和集中隔离健康观察报告责任、配合住地政府和社区工作人员开展工作。
     五、院水稻高粱所、院经作所、院蚕业所、院水产所、院海南分院等相对独立管理区域的单位应建立相应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并抓好落实。
     六、院绿野公司要加强科源大夏、静渝路2号农资市场一区的管控;院土肥所、院加工所、院服务中心要密切配合,协调成立专门班子,落实责任人,切实强化静渝路2号农资市场三区的管控。
     院绿野公司、院土肥所、院加工所、院服务中心要加强与锦江区派驻机构、街道办事处、社区的对接,多措并举落实成都市和锦江区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部署和要求,切实保障防控人员和市场商家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院研发中心要积极配合沙河·绿洲小区物业公司的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七、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带头严格遵守防疫管理有关要求,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单位(部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
     八、院办公区、宿舍区、农资市场、试验基地和全体干部职工一旦发现确诊病例,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格溯源排查,切断传播途径,及时采取局部或全部封闭等防控措施,确保疫情不蔓延、不扩散。
     九、院属各单位要加强对出租房屋的管理,切实履行第一责任;院全体干部职工,院宿舍区居住人员,院及院属各单位房屋出租对象必须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对违反有关防控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