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科学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种植业外来入侵生物安全风险管控的建议
来源:《农业科技动态》2020年第27期发布单位:院信息农经所 发布时间:2020/6/11已阅览:27368次 分享到:

 

农 业 科 技 动 态

 

第27期

(总第780期)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                               2020年5月13日

专家建议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种植业外来入侵生物安全风险管控的建议

重大外来入侵生物之一的草地贪夜蛾原生于美洲热带和亚热带地区,2016年以前只在西半球活动。2019年草地贪夜蛾首次入侵我国,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李克强总理也作出具体要求,全国强力阻击,但当年还是在26个省份出现,发生面积100万公顷以上,并在华南、西南等地定殖。2020年初,在全球都在奋力抗击新冠肺炎肆虐之时,草地贪夜蛾已在我国数个省份上百个县数万公顷作物上危害,据专家研判,2020年草地贪夜蛾北迁时间更早、发生区域更广、危害程度更重,防控任务更为艰巨。随着我国“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实施及世界经济全球化、国际贸易和交通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外来生物入侵的风险越来越大,其入侵、传播和扩散是必然趋势,成为影响21世纪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生物安全、人类健康、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问题。目前,入侵我国大陆的618种入侵生物中(农业生态系统约占 50%,每年直接农业经济损失逾1200亿元以上),入侵植物278种,约占45%。

一、我省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现状

四川位于中国西南地区内陆,地域广阔,地形和气候类型复杂多样,生物资源丰富,同时也适宜大多数外来生物的生存。我省是全国外来入侵有害生物重点防控区域,目前已发现的列入原农业部公告第1897号《国家重点管理外来物种名录(第一批)》的有20种外来入侵有害生物。外来入侵有害生物分布范围广、危害程度深,紫茎泽兰(省内1978年首次在攀枝花市发现,目前在省内7个市州49个县发生面积在80万公顷以上)、空心莲子草(俗称水花生,上世纪30年代传入我国上海,传入四川的时间不详,目前分布在省内21个市州海拔2500米以下的所有区市县,是危害最严重的杂草)、福寿螺(1981年引入我国,传入四川的时间不详,目前分布在省内除川西高原外的所有市州,水稻种植区域的发生面积至少在33万公顷以上)、草地贪夜蛾(2019年5月首次在西昌市发现,当年在我省发生面积超过7万公顷,直接经济损失上亿元)等外来入侵有害生物,不仅给农业生产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也严重危害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结构与功能,严重危害人类身体健康。虽然,我省在外来入侵有害生物管控方面作了不少工作,然而种植业生物安全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认识不足,相关外来物种及外来入侵有害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专门管理机构不健全  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国际社会陆续通过了40多项国际公约、协议和指南,成立联合管理机构等国际合作的方法来预防和管理外来物种,如《生物多样性公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国际植物保护公约》、《实施卫生与植物检疫协议》、《通过控制和管理船只压舱水尽量减少有害水生生物和病原体转移的指南》等。以美国、澳大利亚、日本等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在外来物种管理立法和法规管理方面一直走在世界的前列。美国通过了很多与外来物种管理有关的法律,如《植物检疫法》、《国家入侵物种法》等,1999年签署的《入侵物种法令》,要求各联邦政府机构联合行动,防范各种外来物种的入侵,并专门成立了由农业部、内务部等牵头,联合财政部、国防部、商业部、交通部和环境保护署等部门主要领导组成的国家入侵物种委员会 ,统一管理外来入侵生物问题。澳大利亚对外来物种的管理的主要法律法规有:《澳大利亚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策略》、《国家杂草策略》等。日本颁布了《外来入侵生物法》,制定了《预防外来入侵生物对生态系统造成不利影响的基本政策》。目前我国涉及到外来物种管理的法律体系是由一些单行法律、管理条例、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组成的,虽然数量多,但没有十分明确的专门针对外来入侵生物的法律法规,且由于长期以来对外来生物入侵的认识不足,现有法律法规缺乏对外来生物入侵的明确规定,立法目的主要是基于生产安全、人体健康以及对外经济贸易的考虑,而较少甚至没有考虑由于外来生物入侵而导致生物多样性丧失和生态环境破坏等问题。四川省没有专门的针对外来入侵生物的法规条例、实施办法等,也没有专门管理外来物种及外来生物入侵的机构和人员,职权分散在科教、植保、植检等部门,客观上存在条块分割和本位主义,不利于外来物种及外来生物入侵的统一管理。

2.家底不清,对外来入侵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和监测预警体系不够完善  虽然省内紫茎泽兰、空心莲子草(水花生)、福寿螺、草地贪夜蛾等外来入侵有害生物造成的分布范围广、危害程度深,但目前到底有多少种外来入侵有害生物,各自的分布、危害如何,没有单位及个人说得清。风险分析和监测预警应该贯穿于外来生物管理从预防到治理、根除的所有工作中。而目前,我省在外来生物有意引进方面缺乏科学、系统的风险评价体系;监测经费、监测专业人才缺乏,现有的外来入侵生物监测站点不足,监测“盲区”较多,始料未及的外来有害生物突发事件时有发生。从省内近几年发生的三裂叶豚草、假臭草、柠檬黄脉病、红火蚁来看,发现外来生物入侵事件时,发生面积往往已达上千甚至几万亩,给封锁、扑灭带来很大困难,导致控制成本高昂,财政负担加重。

3.相关科研力量不强,应急扑灭和综合治理技术不够先进成熟  省内针对外来入侵生物的研究人员少,项目基本没有,研究基地缺乏,科研力量薄弱。应急扑灭和综合治理技术的研究处于摸索之中,采用最广泛的方式还是人工铲除,费时、费工、费力,大面积治理没有快速、有效、成本合理的方法,技术方面有待深入研究。

4.公众安全意识不到位,相关入侵物种认识与危害、生态安全、生物安全、生态保护等宣传培训体系覆盖不完全  目前省内企业、种植业者、个人相关生物安全意识不到位,非法引进、携带外来物种入境及在省内外各地随意调运的问题还有存在,极易造成危险性病虫随之传入,无疑会加重我省外来生物入侵问题。此外,公众对生物入侵普遍缺乏应有认识,防控意识淡薄,如马缨丹和巴西龟被当作观赏植物和宠物购买,福寿螺等随意乱丢乱弃,导致这些外来入侵生物的人为传播扩散。

三、加强我省外来入侵生物安全风险管控的建议

1.提高认识,健全法规体系,实现依法管理;完善组织机构体系,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要从战略高度,提高对外来入侵生物管控的认识,对现有与生物多样性管理相关的法规条例进行全面评估,制定外来物种管理的专门法规及实施办法,特别要对为满足农业、林业等生产需要而有意引进外来物种的行为加强立法,对已入侵的外来物种的控制行动做出规定,全面实现对生物多样性的依法管理。建立和完善生物多样性管理过程中的责任追究机制,完善安全监管法规和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检测标准;强化行政和社会监管,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加强生物多样性管理制度的建设,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外来物种的风险评价制度、外来物种引进检疫审批制度、防控清除、生态补偿等制度。健全组织机构体系,在省市县配备相应专门管理外来入侵生物的机构及人员,建立防治工作绩效考核制度等措施,探索高效合理、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外来物种管理运行机制;通过建立责任制,实施联防联治;加强对治理区的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推广科学的防治技术。

2.构建投入保障和防控技术体系,提高预防控制能力,实现持续防控  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外来入侵生物防控作为社会公益事业,保障资金必须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常态化坚持。全面开展入侵生物普查,在已有基础上完善外来入侵生物信息库与信息网站,构建预防与控制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进一步完善省、地、县各级监测预警网络,形成立体监测预警体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及时采取相应预防和除治措施,促进外来入侵生物管理工作由治标向治本的根本转变。

3.加强科学技术研究,提升防治技术水平,强化高新技术在生物多样性管理中的支撑作用  加大科技投入,稳定科研团队,建立外来入侵生物研究基地,针对目前省内主要外来入侵生物,从快速检测、早期预警、紧急扑灭、综合治理、生态修复和影响评估等多个方面开展深入系统的研究,形成从预防到控制的完整技术体系,为规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为应用推广提供技术支持。积极开展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重视学习、借鉴先进的经验和做法,提高防治水平。利用互联网+、无人机、遥感等新技术手段,通过地面硬件设备配置、基础通讯网络建设和软件信息系统集成,搭建适宜于农业部门开展业务化运行工作的智能信息化监测预警与控制信息网络平台。

4.构建生态保护宣传培训体系,全面提升公民意识  只有充分调动公众的积极性,提高公众的防范和参与意识,才能有效防控外来入侵生物,切实保护生物多样性。对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他们对生物资源保护、外来入侵生物的鉴定、分析和检测的能力。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工作,自觉保护生物多样性,抵御外来物种的入侵,减少他们在旅游、贸易、运输等活动中对外来入侵生物的有意或无意的引进或转移,避免携带、丢弃、放生外来物种。充分利用多种媒体,扩大宣传覆盖面,编辑出版各类科普读物,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知识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简报、宣传栏等媒介途径,切实提高公众对外来入侵生物危害性和危险性的认识,增强全社会的参与意识。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  周小刚  刘 旭  赵浩宇)

 

 

 

  分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信息所                2020年5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