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院委任〔2021〕34号
中共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委员会
关于魏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2021年第34次院党委会研究决定:
魏鹏同志任四川省农业科学院遥感与数字农业研究所党委委员、副书记,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小平同志任四川省农业科学院海南分院常务副院长(正处长级),四川省海南南繁育种工程中心
常务副主任,四川乡村振兴产业技术海南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胡容平同志任四川省食用菌研究所党委委员、副书记,所长(试用期一年);
叶先林同志任四川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劳动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王自鹏同志任四川省农业科学院海南分院副院长(副处长级,试用期一年);
彭卫红同志任四川省食用菌研究所党委委员、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黄平同志四川省农业科学院遥感与数字农业研究所所长职务;
魏鹏同志四川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劳动处副处长职务;
胡容平同志四川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党委副书记、委员,纪委书记、委员职务;
任国业同志四川省农业科学院遥感与数字农业研究所党委委员、副所长职务;
杨健同志四川省农业科学院遥感与数字农业研究所党委委员、副所长职务。
中共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委员会
2021年11月5日
抄送:院领导,省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