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科学院
《农业科技动态》2023年第25期:关于推进四川乡村治理数字化的对策建议
来源:《农业科技动态》2023年第25期发布单位:院信息农经所 发布时间:2023/6/26已阅览:5118次 分享到:

 

农 业 科 技 动 态

 

2023年第25期

(总第884期)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                       2023年6月27日                

专家建议

关于推进四川乡村治理数字化的对策建议

摘要乡村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我省乡镇数量居全国首位,规模小、分布密、实力弱,乡村治理效能提升深受制约。以数字技术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为乡村治理创新提供了新途径。加快构建适应我省乡村发展与农民诉求的数字治理体系,对于加快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意义重大。在四川省科技厅、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四川研究院的支持下,我们开展了“四川省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研究”,形成以下建议报告。

 

一、乡村治理数字化现状

  (一)乡村自治数字化取得诸多实效

拓宽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的渠道是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的重要内容。针对村民议事协商平台缺失、村级事务公开滞后等问题,四川省不断加强“三务”在线公开力度,提高公开质量,加快公开步伐。已有28个县完成村级财务智能管理信息化系统改造,46个县建立“大三农”服务平台,应用信息技术实现行政村“三务”综合公开水平达75%。部分村镇依托村庄云平台、移动APP、村务微信群等渠道,搭建村民网上议事厅,实现还权于民,形成常态化村民线上议事机制。

  (二)乡村德治数字化迈出新步伐

充分发挥数字技术优势,牢牢占领基层思想文化网络阵地,对强化德治引领、提升治理“软实力”具有重要作用。四川省依托政府官方网站、数字广播、微信公众号、移动APP等新媒体平台,织密全媒体乡风文明传播网,建立地方特色文化专题资源库,开启多渠道的移风易俗、文化遗产、优秀农耕文化宣传,以文明村、示范村创建为抓手,常态化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好儿媳、好公婆、好邻居”“道德之星”等线上活动。调研显示,50.06%的村民线上参与过传统美德与良好家风宣传活动,29%的村民接触过“三农”题材的网络文化定制内容。

  (三)乡村法治数字化持续推进

“天网工程”“雪亮工程”“慧眼工程”多维共振,“雪亮工程”行政村覆盖率达到85%,“慧眼工程”覆盖行政村(街道)5.3万余个,累计接入视频监控点位已超过60万个,打通了“平安乡村”的最后一公里,初步形成“天网地网”齐头并进的立体化乡村治安防控体系。省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与“12348四川法网”“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深度融合、协调联动,实现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事务办理“掌上学”“掌上问”“掌上办”,为村民提供法律援助、司法仲裁、调解等法律服务。调研显示,50%的村民获取过线上法治宣传教育服务,30%的村民获取过线上法律咨询服务。

  (四)乡村党建数字化取得突破

为提升党员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能力,四川省积极探索数字化党建新模式,将移动互联网管理与传统党建工作相融合,打造党员干部“指尖上的加油站”,创建“盐亭红”“凉山党群通”等公众服务平台,全息记录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切实破解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调研显示,行政村的党务线上公开水平已达到75%,34%的农村党员通过党建课堂开展过思想政治理论学习,38%的农村党组织在线上开展过党员组织管理、党务信息公开等活动。

二、问题与挑战

  (一)数字化基础设施薄弱

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不平衡不充分,尤其是川西偏远山区,由于居住地分散、人口密度小,导致网络搭建成本高、难度大。目前依然存在网络信号接收不良的现象。调研显示,53%的村民认为手机上网速度“不好”或“一般”,对其参与治理数字化活动造成一定程度的阻碍。

  (二)农户参与乡村数字治理不足

由于数字乡村应用场景的宣传和示范力度不强,农户数字意识和数字素养水平偏低,导致农民对治理数字化“新农具”使用能力不足,对乡村数字治理的参与程度不高。调研显示,仅有17%左右的村民近一年内在线上参与过村内重大事项讨论,参加过线上听证协商的村民不足10%;“互联网+”乡村法律服务应用范围不广,村民通过线上渠道获取的法律服务内容仍集中在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咨询服务,矛盾纠纷调解处理、公证服务、律师服务等方面的获取率低于15%。

  (三)数据孤岛问题亟待解决

由于缺乏平台建设和数据采集的标准和规范,导致乡村治理重复建设和多重标准现象层出不穷,资源碎片化、业务应用条块化、政务服务分割化等问题严重,不同部门、行业和地区“信息孤岛”现象频发。另外,尚未在全省范围内建立统一的乡村治理大数据平台,导致政府数据和社会数据的有效整合、深化应用程度不高,无法开展基于大数据深度挖掘的智能分析和决策,制约了治理决策和风险防范水平的提升,降低乡村治理精准性和有效性。

三、加快推进四川乡村治理数字化的若干建议

  (一)加强乡村治理数字化顶层设计

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加强省委省政府领导,建立跨区域、跨部门合力推进与联席会商机制,各市级、县级部门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是坚持规划先行。建议省委省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出台乡村治理数字化指导意见,协调各项重点任务有序推进。是建设乡村治理数据共享体系。梳理编制信息共享目录,按需开放平台实时数据接口,支撑农村政务服务信息资源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互认共享。

  (二)构建四川数字乡村治理一张图

一是升级乡村数字治理基础设施。推动高速宽带网络向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等川西山区自然村延伸,深入实施电信普惠服务,推进物联网、农业环境感知、数据传输、数据处理、终端应用等基础设施体系建设。二是完善信息终端服务供给。鼓励开发适应四川乡村特点的信息终端、技术产品、移动互联网应用(APP)软件,推动民族语言音视频技术研发应用。三是绘制四川数字乡村治理一张图。基于数字乡村数据支撑,结合地理信息、遥感测绘、人工智能等技术建立业务协同模型,构建覆盖乡村党建、乡村自治、乡村德治、乡村法治、乡村服务、乡村集体经济等领域的数字乡村一张图,推动乡村治理多维度、多领域数字化发展。

  (三)激发四川乡村治理内生动力

一是突出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并充分发挥农民的首创精神,在乡村产业、宜居乡村、城乡融合等领域,全方位鼓励和引导农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的政策制定、活动实施、过程监督和成果分享,做到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二是充分发挥乡村能人作用。优化乡村创业环境,积极实施“精英回归”工程,鼓励乡村精英、经济能人、返乡退休干部与大学生回村发展,为乡村建设出谋划策,共同推动乡村治理数字化进程。三是建立多元化主体共治服务渠道。以党建为引领、以移动互联网为载体、以村居党组织为核心、以城乡居民为主体、以线上线下多维立体网格治理为主要手段,加快建立多元主体协同共治的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基层治理需求与主体服务内容的精准对接。

  (四)提升四川农民数字素养水平

一是提升农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水平。推动形成政府支持引导、行业协会组织规范、学校和社会力量参与的农村数字化教育体系,建立激励监督机制和优质数字资源共享机制,积极倡导提升农民数字技能,不断提高农民对数字化“新农具”的使用能力,推动数字服务和培训向农村地区延伸。二是强化乡村基层治理队伍建设。通过农民夜校、专家讲座、远程教育等方式着力培养“领头雁”型村干部、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等农村发展带头人,注重实践锻炼,组织发达市州和川西山区互派乡镇干部挂职锻炼,不断提高乡镇干部的能力素质,形成乡村后备干部复合型人才队伍,提升乡村数字治理“软实力”。三是建立健全考核与评价机制。建立乡村治理人才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形成符合基层管理和服务实际的评价标准和方法,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人才评价,健全重要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科学遴选、评价、考核和退出机制,增强乡村基层自治动力。

  (五)开展四川乡村数字治理试点示范

一是建立乡村治理大数据平台。建立涵盖“县-乡-村”三级乡村治理大数据平台,鼓励试点县各行政村利用大数据平台开展党建工作、政务服务、村民自治、治安防控、小微权力监督等乡村治理工作,提升乡村治理效率。二是开展乡村数字治理试点。优先在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地区开展乡村数字治理试点,探索集乡村规划、村级事务、环境监测、民生保障、综合执法、应急指挥、便民服务等全方位的乡村治理数字化试点示范工作,打造一批村级事务治理数字化、乡村公共服务数字化、乡村公共安全数字化示范村。三是凝练典型经验在省内示范推广。依据示范村的土地与人口规模、区位条件、治理基础、产业发展水平、村庄类型(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拆迁撤并类)等进行分类总结,探索有益经验在省内推广。

 

本建议得到四川省科技厅、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四川研究院“四川省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研究”(2021JDR0396)资助。

 

                                   中国工程院  赵春江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信息技术研究中心

                              李  瑾  马  晨  冯  献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农业信息与农村经济研究所

                                   李  晓  林正雨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科技合作处、四川省农业科学院信息农经所  编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