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科学院
《农业科技动态》2024年第30期:关于崇州市粮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
来源:《农业科技动态》2024年第30期发布单位:院信息农经所 发布时间:2024/9/19已阅览:435次 分享到:

 

农 业 科 技 动 态

 

2024年第30期

(总第924期)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                                                2024年9月18日

专家建议

关于崇州市粮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

摘要在四川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的时代背景下,崇州市高位谋划自身粮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意义十分重大,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的重大举措,有助于进一步充分利用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全面提升粮油产业发展能级,更重要的是通过高质量发展有利于打造成为现代粮油产业发展的典范区和先行区,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一、现实基础

崇州市地处都江堰水利工程精华灌区的核心区域,是四川省粮食主要产区和国家级粮食生产功能区示范区。2023年,全市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为47.87万亩,产量达22.67万吨,粮油生产综合机械化率已达95.6%、综合信息化水平达90%。近年来,崇州市大力实施粮油建圈强链行动,引进创新团队19个、高层次人才125名,建成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个、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1个、省级技术中心2个。目前,已建成占地1000亩的绿色食品加工园区,入驻企业34家;粮油烘储中心42处,日烘干能力6547吨;粮油仓储设施20座,仓储能力63075吨;精米加工服务组织16家,日加工能力1200吨。

二、关键制约

一是科技创新有待提升。崇州市粮油新品种研发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优势相对较弱,仅8个粮油品种入选2023年国家农作物优良品种推广目录。特别是高端和功能性种业研发仍然滞后,创新输出效应不明显。二是生产规范有待加强。虽然崇州市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率和粮油规模经营率均已很高,但土地股份合作社之间、土地股份合作社与其他生产经营主体之间的生产技术标准尚未规范统一,导致种植的粮油品种繁杂,品质差异大。三是加工发展仍需升级。崇州市仅1家国家级、5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精深加工率仅46.5%,粮油产品的附加值和科技含量整体偏低,加工产业的集群效应也尚未有效发挥。四是品牌影响力亟待增强。崇州市粮油产品多但缺乏名品,品牌知名度、市场认可度均尚未得到有效发挥,至今仍无品牌入选粮油类中国农业品牌目录、“中国好粮油”产品名单,目前也尚未健全体系化的公共品牌运营机制。

三、政策建议

(一)强化研发支持

一是加快建设成为成都乃至四川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现代粮油科技创新中心。支持国有资本、园区平台、社会资本等参与设立总规模1亿元的天府研究院科技产业发展基金。实行项目化运营模式,待科技成果转化成功后,产业基金退出投资,返回基金池。二是抢占研发“制高点”。大力支持高等院校、研究院所等研发中心、实验室入驻崇州,实行“一事一议”,给予50万~100万元不等的资金扶持。三是加快推动粮油品种高端突破。设立研发奖励专项基金,特别对选育出优质绿色或功能性粮油品种的企业或研发机构,给予20万5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

(二)完善生产支持

一是全域打造高标准绿色数字好田。加大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财政补贴,集成推进高标准农田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二是进一步提升财政补贴效果。在落实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为主的“三补合一”政策基础上,逐步推动以中央、省级财政资金保耕地地力红线、以市级财政资金重绩效激励的种粮补贴新格局。对高于粮油平均单产水平的,每亩按5元/公斤的标准追加奖励。对连续五年低于平均单产水平的,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免除规模化种植奖励。三是推动粮油绿色发展转型。开展对土壤改良、地力培肥、农田生物多样性、侧深施肥、治理修复等绿色生态生产技术的激励性政策支持试点。四是增强生产主体的抗风险能力。将水稻和油菜“灾害性保险”、水稻目标价格保险、农机保险等保险购买补贴比例提高到40%,并积极探索将水稻和油菜“灾害性保险”等保险额度水平提升30%。

(三)加强加工支持

一是培育壮大链主企业。设立专项奖励,当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连续五年达2000万~5000万元时,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连续五年达5000万1亿元时,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连续五年达1亿元及以上时,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二是强化精深加工技术联合攻关。加大加工技术科研支持力度,每年设立2~3项“揭榜挂帅-加工技术”联合攻关项目,资助经费50万100万元不等。三是鼓励加工企业自主创建品牌。设立专项奖励,对入选粮油类“天府粮仓”精品品牌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入选“四川好粮油”产品,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入选“中国好粮油”产品,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重新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创新要素支持

一是有效促成项目落地。对粮油储备库、冷链物流、电商物流等建设项目、新引进的重点粮油发展项目等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在取得相关手续后,对每亩超出成都市工业用地指导价的部分进行全额补贴,并免收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崇州市级所得部分的相关费用。二是有效促成粮油商文旅体项目落地。健全“粮油+”融合发展用地保障支持政策。每年预留一定比例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专门用于支持“粮油+”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快“粮油+”成型成势。对新建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康养旅游等“粮油+”服务业项目,按其签约后三年内实际固定资产投入的1%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四是优化科技金融服务。积极推动知识产权、合同订单等无形资产纳入抵押对象,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贷款和科技保险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天府农科智库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郭晓鸣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董  欢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农业信息与农村经济研究所  王森培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科技合作处、四川省农业科学院信息农经所  编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