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省农科院所属事业单位设置事项备案的函》(川编办函〔2023〕22号)文件同意我单位设置事项如下:
一、“四川省农业科学院经济作物育种栽培研究所”更名为“四川省农业科学院经济作物研究所”。
二、主要职责:从事中药材、花生、豆类、杂粮、小浆果、烟草、棉花、菜用植物等经济作物的基础与应用研究;开展资源创新、品种选育、栽培植保、加工利用等研究;开展产业链关键技术、产品、装备等研发;开展科技成果示范与转移转化、合作交流等工作;开展产业规划、咨询培训、检验检测等技术服务;完成院交办任务。
(院经作所党政办 刘行撰稿;张骞方校对;张小军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