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农科院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清单
来源:省农科院监审处发布单位:廉洁农科院 发布时间:2015/12/10已阅览:6311次

中共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委员会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清单

 

根据《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川委办〔2014〕20号)和《关于全面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川委办〔2015〕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中共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清单》。

一、院党委行政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

(一)统筹谋划部署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中纪委和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科研、示范、开发和管理服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党政班子成员分工。

2.每年初与院属各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明确任务,分解责任。

3.每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1次,部署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工作机制

4.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机构,完善领导小组,每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2次。

5.实行“一把手”逐级督查制度,每半年督查1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情况;以会议通报、工作通报、专题通报的形式不定期进行情况通报;每年底向省委、省政府、省纪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6.每半年听取1次党委、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党委、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及其院属单位反映的有关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本院及其院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

7.领导和指导纪委、监察机构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坚决做到“有腐必惩、有贪必肃”。领导纪检监察组织实施“三转”, 完善纪检组织,配全配强纪检监察干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监管和业务培训。

(三)选好用好干部

8.坚持用人标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五个标准,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大胆选拔任用敢为人先创新型、百折不挠担当型、忠诚为民服务型“三型”干部。

9.严格用人程序。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规范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个环节,做到民主、公开、竞争、择优。严格执行党委讨论任用干部票决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制度。

10.加强用人监督。严格落实“四项监督”制度,加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问责。

11.健全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

(四)强化宣传教育

12.加强党风党纪、廉政法规教育,加强院所廉政文化建设,把反腐倡廉和文化建设列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重要内容,每年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培训1次以上。

13.扎实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每季度组织观看1部警示教育片,每半年组织1次廉政党课,每年组织观摩1所革命传统教育基地或警示教育基地,每年签订1份廉政承诺书。建立并指导办好院域网“廉洁农科院”栏目。

14.充分利用新闻媒介、院域网宣传我院的科研创新、科技示范、产业发展以及管理服务工作,宣传我院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好人好事,通报违纪典型案件。

(五)深化作风建设

15.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院九条意见,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活动,切实解决发生在职工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6.严格执行院党委“四严查”、“四落实”要求,重点治理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请客送礼、贪占便利等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17.深入开展效能建设,重点整治院机关和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庸懒散浮拖、推诿扯皮、工作不实,“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生冷硬推、吃拿卡要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

(六)加强制度建设

18.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议事制度、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重大事项票决制度。

19.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严格工作审批流程,坚持决策、执行过程集体监督。

20.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内部审计。做好财务收支监管,认真执行审计制度,每3-4年对院属单位进行一轮全面例行审计,不定期对专项经费进行审计抽查,及时对离任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21.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体系,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制度,狠抓制度落实。

(七)维护职工群众利益

22.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健全并落实好院领导接待日制度,建立院领导及其纪委书记下访制度,主动倾听基层职工的诉求;在“廉洁农科院”栏目中开辟问题线索直通车,公开举报电话、QQ邮箱、电子邮箱等信息,方便职工群众投诉。

23.认真调查、处理职工群众来信来访,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通过批评教育、约谈提醒,防止问题升级。

24.不断完善维护群众利益机制。完善院所职代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1次职代会,通报情况、讨论重大事项、征求意见;扎实开展党务、政务、财务“三公开”工作,注重公开实效,增强工作透明度。

(八)严格监督考核

25. 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评价体系,将其纳入目标量化管理综合考评体系。每半年组织1次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检查和通报。

26.每年底对班子成员、院属各单位党委和党委、行政一把手进行考评,与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等挂钩,对出现问题的班子成员、院属单位党委、行政一把手实行“一票否决”,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二、党政班子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

(一)履行领导责任

1. 每年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1次、院党委会每年专题研究至少2次,每半年检查1次全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情况,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督促党政其他班子成员、职能处室和院属各单位履职尽责,推动工作落实。

2. 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强化组织推动

3.及时传达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研究谋划工作,通过召开会议、作出批示、交办任务、制定规划、出台措施等方式作出安排部署,做到专门研究、分解责任、明确职责。

(三)掌握廉政状况,加强教育监管

4.每年与其他班子成员和院属单位党政一把手、职能处室主要负责人交心谈心不少于1次,及时掌握其廉洁从政状况,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约谈提醒,坚持新任干部任前廉政谈话。

5.每年至少到院属单位调研一次,听取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意见建议,了解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指出问题,提出要求。

6.全面了解信访举报、网络舆情、审计报告、行政效能监察等方面的情况,主动掌握全院廉政动态。

7.以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专题工作会议、党员干部集训会为载体,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全院党员干部廉洁工作的自觉性。

8.组织并主动参加院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教育活动,每年亲自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职能处室负责人和院属单位党政一把手讲1次廉政党课。

(四)支持查办案件,开展检查考核

9.积极支持纪委和监察机构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10.认真组织调查处理来信来访,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着力解决发生在职工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1.督促职能处室做好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将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与其挂钩,对出现问题的院属单位、机关处室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实行“一票否决”。

(五)保持清正廉洁

12.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1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遵守“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重大事项票决等制度,不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

14.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教育好家属及身边工作人员。

15.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评议。

16. 主动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每年亲自撰写并向省委、省纪委递交述职报告和述责述廉报告。

三、党政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一)落实分管职责

1.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党委书记、院长研究部署工作,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做好党政班子和党委书记、院长交办的工作。

2.梳理分管范围内容易产生“四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风险点,及时研究对策,做好风险防控。

3.至少每半年向党委书记、院长汇报1次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

(二)强化工作指导

4.每年至少2次研究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5.主动指导分管处室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加强过程监督,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推动工作有效开展。

6.每季度听取分管处室主要负责人、分管范围的院属单位相关负责人廉洁从政、作风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重大事项。

(三)加强日常监管

7.每年与分管处室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域的院属单位分管负责人交心谈心不少于1次,及时掌握其廉洁从政状况,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约谈提醒。

8.每年至少到院属单位调研一次,听取所联系的院属单位以及分管范围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意见建议,了解分管范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指出问题,提出要求。

9.以专题工作会议为载体,开展分管处室和分管范围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分管处室和分管范围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10.积极参加院党委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教育活动,每年为分管范围的党员领导干部讲1次廉政党课。

(四)配合查办案件

11.及时向院党委书记、院长、院纪委汇报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规线索和信访举报问题,协助有关纪检监察组织认真调查处理来信来访,对突出问题进行教育控管。

12.积极配合纪检监察组织依纪依法查办分管范围内的违纪案件,不得打听查办案件的有关情况。

(五)自觉接受监督

13.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家属,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不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

14.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评议。

15.主动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每年亲自撰写并向党委、纪委递交述职报告和述责述廉报告。

四、纪委监督责任清单

(一)组织协调

1.根据上级纪委、院党委、行政决策部署,加强调查研究,向党政班子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

2.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分解意见,组织签订《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加强日常督查和年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3.对党员领导干部分层分类加强党纪教育, 每年中期对院属单位党政班子及其成员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情况进行1次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4.定期向院党委、行政汇报履行监督责任工作情况,每年不少于2次。

5.进一步清理、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

(二)纪律监督

6.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7.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决定、影响党组织的团结统一、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等问题,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

8.严肃群众工作纪律,坚决查处与民争利、侵犯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

9.严格执行财经工作纪律,加大对私设“小金库”、违反“三公”经费管理制度、滥发津补贴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检查和查处力度。

10.坚持严格执行各项纪律,不搞下不为例,不搞有错不纠,不搞初犯不查,不搞法不责众,不搞众错轻处,一把尺子量到底,违纪追究查到底。

(三)作风督查

11.持之以恒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院九条意见的贯彻落实,围绕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明察暗访,从严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

12.定期组织开展反腐倡廉、作风建设民意调查,针对发生在职工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提高群众满意度。

13.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完善院党政领导班子、各个工作岗位、各项重点工作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风险防控机制,分类查找风险点,制订防控措施。

14.督促落实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议事制度、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重大事项票决制度等监督制度,并实行向院党政班子成员提醒告知制度。

15.坚持“德是第一标准,廉是基本条件”的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共同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四)纪律审查

16.坚持在省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院党政领导和指导下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水平。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处置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的线索,定期向院党政和省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

17.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发现、有效查处机制,试行在纪委领导下的协作办案办法,积极整合力量,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坚持快查快结,提高查处率。

18.建立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健全信访件、交办件查处机制,认真调查处理举报和投诉的问题。

19.实行“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机关处室和院属单位,既严肃查处当事人,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20. 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加大对典型案件的剖析通报力度,针对案发原因督促有关单位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发挥查案治本功能。

21.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按照院党委、行政安排部署,每3-4年对院属单位进行一轮全面例行审计,不定期对专项经费进行审计抽查,及时对离任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五)警示教育

22.协助院党委、行政每季度组织观看1部警示教育片,每半年组织1次廉政党课,每年组织观摩1所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和警示教育基地。协助院党政办好“廉洁农科院”栏目。

23.协助院党委、行政开展廉洁文化进院所活动,做到廉政教育进会场、进讲堂、上网站、上墙壁、上LED,把我院打造成德廉融合的廉洁文化院所。

(六)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24.协助院党委、行政完善全院纪检监察组织建设,选配好纪检监察干部。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举措,推动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25.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内控机制建设,完善内部监督制约制度,增强纪检监察公信力和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院党委以及上级纪检部门的领导和监督。

五、纪委书记监督责任清单

(一)统筹协调

1.牵头制定全院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意见,加强对机关党委和院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日常督查和年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2.及时传达上级纪委和院党委、行政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提出措施,指导工作,督促落实。

3.以“零容忍”态度查办腐败案件,既严肃查处发生在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中的违纪案件,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以实际成效取信于职工。

4.完善查办案件工作机制,案件线索处置和查办案件工作在向院党委、行政报告的同时向省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报告;督促院属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将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到位。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院属单位,既严肃查处当事人,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5.牵头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体系,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制度,狠抓制度落实。

(二)日常监督

6.通过参加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党风廉政工作会、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述责述廉会等重要会议,以提醒告知方式对党政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日常监督。

7.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每半年监督检查1次院机关党委、院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8.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及时反馈选拔任用干部的廉政状况。

(三)教育警示

9.统筹安排并完成年度警示教育,组织好廉洁文化建设活动。

10.协助院党委组织开展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对党员干部作风上、纪律上的苗头性问题加强约谈、函询和诫勉谈话,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并向院党政和上级纪委报告重要情况。

(四)自身建设

11.厘清责任,聚焦主业,全力推动纪检监察组织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12.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13.不断拓宽廉政建设信息渠道,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信访举报及时批办查处。

14.积极配合上级纪委开展工作,认真履职尽责,确保纪检监察组织工作和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15.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执行廉洁自律、廉洁从政制度规定,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要求,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教育并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树立良好形象。

院属各单位党委、行政、纪委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