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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政治担当 落实主体责任
来源:省农科院监审处发布单位:廉洁农科院 发布时间:2016/1/21已阅览:5803次

 坚守政治担当 落实主体责任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李宁

 

 

强化落实“两个责任”是新形势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战略举措。作为一级党委,当前必须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要求,始终把抓好党建作为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放在心里、扛在肩上、抓在手中、落到实处,努力做到“四个到位”,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落实主体责任必须明责到位,传导压力、合力共促。落实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更是政治纪律,不抓就是失职,抓不好就是渎职,必须义不容辞、自觉担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坚持市委常委班子统揽全局,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生命线”的重要位置来抓,列入领导班子目标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上下贯通、环环相扣、清单式分责、链条式传导的责任体系。坚持以身作则,既挂帅又出征,亲力亲为种好“责任田”,当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践行者、引领者、推动者和示范者。切实强化“一岗双责”,增强“看齐”意识、当好表率,主动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签字背书。

落实主体责任必须尽责到位,久久为功、严抓抓实。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关键看能否持之以恒地围绕“严实”下功夫。围绕履行选人用人职责,倡树“有为才能有位、以实绩论英雄”的良好导向,把严字贯穿始终,坚持严格标准选人用人,积极推行干部考察“双向负责、相互监督”承诺制以及选拔任用全程纪实等制度,坚决纠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围绕履行正风肃纪职责,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态,持续采取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营造廉洁从政的政治生态。围绕履行源头预防职责,要强化教育引导,使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落实主体责任必须问责到位,跟踪问效、倒逼落实。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必须以不落实之事倒查问责不落实之人,让问责形成有力震慑,保障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着眼于健全问责机制、发挥问责效力,严格把好“三关”。一是把好标准程序关,确保问责有据。进一步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适用情形和实施程序,严格界定怎样问责、谁来问责、问责标准等问题,对不正之风滋长蔓延、发生腐败问题的,坚决实行“一案双查”。二是把好操作执行关,确保问责有力。实行一把手问责、问责一把手,较真碰硬,不论什么人、什么职务,都以钉钉子的精神,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坚决防止失之于宽、松、软的现象发生,真正体现问责的严肃性,确保制度的刚性执行。三是把好结果运用关,确保问责有效,以制度固化问责成果。

落实主体责任必须示范到位,以身作则、当好表率。打铁还需自身硬。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首先要做廉洁自律“第一带头人”。坚持带头讲政治、讲党性,始终保持政治清醒、信念坚定,对上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对内坚持原则、注重团结,践行宗旨、敬业奉献,永葆政治本色。带头守纪律、讲规矩,牢固树立底线意识、红线意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自律要求,始终做到清白做人、清廉为官。带头重品行、重官德,自警自省自励、慎微慎独慎行,始终保持良好精神状态,把全部心思和精力放在推动发展、造福群众上。

(作者李宁系山东省栖霞市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