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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为党员干部做人做事划出的四条底线
来源:省农科院监审处发布单位:廉洁农科院 发布时间:2016/4/11已阅览:5845次

习近平为党员干部做人做事划出的四条底线

(摘自《中国新闻网》)

 

底线是事物质变的分界线、做人做事的警戒线,不可踩、更不可越。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底线意识,时刻牢记越过底线的严重后果,始终警醒自己坚守底线。近日,习近平在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中强调,要“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党员干部必须坚守哪些底线呢?请随“学习中国”小编一起学习习近平为党员干部做人做事划出的四条底线。

一、法律底线

法律体现国家意志,是全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底线,更是党员干部的底线。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统一体现,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就是党的领导力量的体现。党和法、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我们就是要不折不扣贯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核心的依宪治国、依宪执政。2015年2月2日,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领导干部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谋划工作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说话做事要先考虑一下是不是合法。”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比较淡薄,有的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徇私枉法等问题,影响了党和国家的形象和威信,损害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领域的正常秩序。所有领导干部都要警醒起来、行动起来,坚决纠正和解决法治不彰问题。

要在法律之下行使权力。每个党政组织、每个领导干部必须服从和遵守宪法法律,不能把权力作为个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挡箭牌。要增强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摒弃人治思想和长官意识,切实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要始终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记,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他强调:“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这个问题不仅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而且是涉及党和国家能不能永葆生机活力的大问题。”

要学法懂法,维护法律权威。党员干部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准确把握我们党处理法治问题的基本立场。首要的是学习宪法,还要学习同自己所担负的领导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规定我们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习近平指出:“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对各种危害法治、破坏法治、践踏法治的行为要挺身而出、坚决斗争。”

二、纪律底线

  党规党纪体现着党的理想信念宗旨,是管党治党的尺子,也是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同时,所有党员干部还必须明白,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要求更高,这是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2015年10月12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党内规矩既包含成文的规定,也包含一些未成文的党的优良传统和行之有效的习惯做法。2015年1月,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需要全党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

  守住纪律底线,首要的就是守住政治纪律底线。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在指导思想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关系全局的重大原则问题上,全党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守住纪律底线,就要尊崇和维护党章。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处在党内制度的顶层和塔尖,规定的是党员和党组织的价值准则和行为规范,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2012年11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发表的《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署名文章中指出:“在各级党组织的全部活动中,都要坚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做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政治规矩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政治规则、组织约束、优良传统和工作习惯。遵守政治规矩是讲党性、讲政治的具体体现。2015年1月,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三、政策底线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党的理论、意志、主张在治党治国、执政理政上的具体体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一旦确立,服从和执行就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全党行动的准则,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不可违反、不可变通的底线。习近平在中央党校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会上指出:“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

守好政策底线,党员干部要不折不扣地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首先要学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掌握做事的原则和方向。习近平指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这是领导干部开展工作要做的基本准备,也是很重要的政治素养。不掌握这些,你根据什么制定决策、解决问题呀?”其次要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能以局部或个人利益来决定取舍,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不执行或变通执行。习近平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我们既要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也要胸怀共产主义的崇高理想,矢志不移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做好当前每一项工作。”

守好政策底线,党员干部要增强党员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和责任意识,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政令畅通。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2015年12月28日至29日召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指出:“必须有很强的看齐意识,经常、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 思想上保持一致,就要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和政治定力,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工作上保持一致,就要不讲条件、不打折扣,坚决贯彻、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落实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不仅要吃透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更需要把中央精神转化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转化到推动具体工作部门、工作单位的发展理念、发展思路中去,为破解发展难点、解决发展难题提供依据。行动上保持一致,就要坚决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切实做到令行禁止,表里如一,言行一致。

四、道德底线

中国共产党代表着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党员和党的干部来说,不仅有明确的法律底线、纪律底线和政策底线,而且还有人民群众心中的道德底线也必须坚守。由数千年中华文明积淀而成的一般性社会公德就是党员干部必须坚守的道德底线,党员、特别是党的干部的道德修养应在社会公德的一般性要求之上,应该成为普通大众的道德标杆

“目失镜,则无以正须眉;身失道,则无以知迷惑。”中华民族崇德尚道。做官先做人,做人先立德;“为官先修身,律人先律己”,德乃官之本,为官先修德。《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提出,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党员要“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习近平说:“道德问题是做人的首要的基本问题。古人说:‘百行以德为首’,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大量情况表明,道德情操与生活情趣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许多腐败分子走上犯罪道路,大多是从操守不严、品行不端、道德败坏开始的。” 2014年5月,习近平在河南考察时指出:“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现实,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务必把加强道德修养作为十分重要的人生必修课,以严格标准加强自律、接受他律,努力以道德的力量去赢得人心、赢得事业成就。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用好选人用人考德这根杠杆,引导党员干部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为官。”

  党员干部必须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一系列道德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言行,坚守最基本、最朴素的做人做事道德底线。习近平指出:“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讲修养、讲道德、讲廉耻,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养成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做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习近平强调:“在当前复杂的社会环境下,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正确选择个人爱好,慎重对待朋友交往,明辨是非,克己慎行,讲操守,重品行,时刻检点自己生活的方方面面,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党员干部还要有官德,清清白白做官,踏踏实实做事。习近平指出:“所谓官德,也就是从政道德,是为官当政者从政德行的综合反映,包括思想政治和品德作风等方面的素养。” 2016年3月4日,习近平在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委员联组会时提出新型政商关系,对官德进行了具体化和深化。他强调:“新型政商关系,概括起来说就是‘亲’‘清’两个字。对领导干部而言,所谓‘亲’,就是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所谓‘清’,就是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

  明底线、守底线是党员干部修身正德、干事创业的必修课。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只要能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就能守住党和人民交给自己的政治责任,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线,守住正确的人生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