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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错再错,聪明反被聪明误
来源:省农科院监审处发布单位:廉洁农科院 发布时间:2016/6/14已阅览:6023次

一错再错,聪明反被聪明误

——甘肃省酒泉市林果中心主任公款送礼被查处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詹青芳

 

 

2016年4月25日,甘肃省酒泉市纪委通报了一起党员领导干部顶风违纪典型案例:2014年4月,该市林果中心主任邹佳辉以申报争取项目为由,从所属林学会账户中支出公款2.5万元用于协调关系,之后虚开苗木款发票在市林学会账户中报销。2016年1月5日,酒泉市纪委监察局给予邹佳辉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责令其退赔违纪资金上缴国库;单位其他相关人员均被给予相应处理。

●事件回顾

2014年3月,酒泉市林果中心按照年初工作计划,要向上级有关单位申报当年国家投资项目,工作人员做好准备工作之后,向主任邹佳辉汇报了情况并请示去报送资料的时间。

邹佳辉听完工作人员的汇报,把兼任林学会理事长的林果中心副主任乔某某叫到了自己办公室:“老乔啊,又到了向上级部门申报国家投资项目的时间了,刚才下面的人来汇报说资料已经准备好了,我的想法是去报送项目资料的时候,从林学会拿点现金,到有关人员那里,去协调一下关系。你看行吗?”

“这……”乔某某面露难色,“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后,党风党纪方面管得很严,在这风口浪尖上,我们这样做会不会撞到枪口上?”

“话虽这样说,但是我想了又想,该做的还得做啊,要不然项目怎么批下来?就冒个险吧。”邹佳辉略微不悦地说。乔某某只好点头,表示同意。

2014年4月,在邹佳辉的安排下,工作人员从林果中心主管的林学会账户中借出现金3万元,报送项目资料过程中将其中2.5万元用于协调关系,剩余5000元交回林学会。

2014年6月3日,林果中心工作人员找关系虚开了一张苗木款发票,冲平了账面上的2.5万元借款。

●查处经过

2015年6月,酒泉市纪委收到群众关于林果中心主任邹佳辉有关问题的举报信件,经评估之后开始进行初步核实。

调查组先从审查单位资金支出入手,查阅了林学会2013年1月至2015年6月所有的财务凭证,反复分析、甄别,从中发现2014年6月,林学会报销的一张苗木款发票很可疑,于是暂扣了相关财务凭证,进一步核实问题线索。

其间,酒泉市民间组织管理局要对林学会的账务进行年度审计,调查组在登记复制涉嫌违纪的证据后,将财务凭证返回原单位。两个星期之后,调查组再次调阅林学会财务凭证与相关人员谈话核实有关问题时,突然发现原来财务凭证中的苗木款发票居然不见了。

这张发票一定有问题!敏锐的调查人员随即展开外围调查。

当调查组几经波折拿到苗木款发票记账联,查清开具发票的实情之后,林果中心用公款送礼的违纪事实昭然若揭。原来,民间组织管理局审计人员认为,苗木款发票报销在林学会账目中不太合适。邹佳辉等人对此发票的情况心知肚明,为了掩盖事实、隐瞒真相,邹佳辉安排财务人员将会计凭证拆开,撕去那张让他们忧心忡忡的“苗木款”发票,重新找了一些“印刷费”票据,制作了一本新的会计凭证,送到了市纪委调查组。

调查组进一步核实相关细节时,参与此事的个别工作人员矢口否认,拒不认错,当纪律审查人员将一张张证据摆在面前,尚怀一丝侥幸心理的邹佳辉,悔恨地将2.5万元公款用于协调关系和在组织调查期间变造会计凭证的事实和盘托出……

2016年1月5日,酒泉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邹佳辉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其他相关人员也分别受到了相应处理。(詹青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