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科院关于
进一步做好离退休管理工作的意见
离退休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他们用自己的一生为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离退休后,他们仍在发挥“余热”,时刻关心着党和国家的大事,关心着国家和单位的改革与发展。因此,作好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是院和各所、中心、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落实好他们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使其安度好晚年是院、所的责任。为了进一步加强离退休管理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落实责任,加强领导
1.实行领导责任制。院党委、行政要把离退休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党委分管党务工作的副书记负总责,离退休管理处负责具体工作。明确岗位,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各单位的离退休管理工作纳入院目标考核。
2.院属各单位党委负总责,指定责任人和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
3.院属各单位分管离退休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一定要熟知并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权益保障法”、“中共中央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中共四川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四川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和四川省优待老年人规定”。其文件的基本内容要求,并用于指导工作。
4.认真贯彻(川直工委发〔2003〕11号)中共四川省直机关工委批转《关于在省直机关开展创建敬老模范单位活动的意见通知》,该文件对开展创建敬老模范单位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敬老模范单位基本条件、命名程序与审批、组织领导和要求都作了明确要求。2005年主要是学习贯彻,2007进行检查和评比表彰,院在评比的基础上将推荐搞得好的单位到省直机关参加评比表彰。
二、认真落实两个待遇
1.落实好政治待遇
按照离休干部和退休厅(局)级干部离退休后“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的规定。坚持和完善政治学习,党的组织生活、听重要报告、参加政治活动和纪念活动,参观改革开放以来的重大成果,及时传达重要文件和阅读文件,通报工作情况。订报刊杂志、重大节日、生病住院走访、慰问制度,处理好他们的来信来访。
切实加强离退休党支部的建设。进一步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院现有离退休支部11个,341名党员,发挥离退休支部和党员的作用尤其重要,各单位党委要加强对他们的领导。
继续贯彻《中组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退(离)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的通知》的意见,及时了解离退休人员中思想情况和身体情况,针对他们最关心,最迫切的思想问题,根据现有政策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多做解惑释疑工作,解除老同志的思想疑虑。
2.落实好生活待遇
要按照党和国家对离休干部生活待遇略为从优和对退休厅(局)级干部适当照顾的原则。离退休人员应享受本单位在职职工同等的非生产性的福利待遇和生活待遇。在提高在职人员收入的同时,也要相应提高他们的收入。
凡是有政策依据的按照不同人员享受的各种不同待遇不折扣的要全部兑现,尤其是“两费”的落实。
对长期生病、生活特别困难的老同志要实行特殊照顾。
三、离退休人员的管理
1.为了加强对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离退休处增配一名副处长。
2.管理和服务工作是做好离退休工作的两个方面,结合农科院离退休人员结构的实际情况,院党委统一领导,实行分级管理,离退休管理处进行工作指导。
3.院机关离休干部和院级退休干部由院离退休处负责服务性工作。
4.院机关处以下的(含处级)退休人员由原退休时的所在处(室)负责管理和服务工作。
5.院属各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由本单位负责管理和服务工作。
6.积极争取把我院离休干部的医疗费纳入卫生厅统一管理。
7. 院今后将不定期安排全院的离休干部和退休院级干部集中调研,院每年每人安排两千元作为集体学习考察经费;院属各单位也要安排好离退休人员的活动。
8.要加强离退休管理工作干部的自身建设,以“工作要热心、服务要耐心、交谈要贴心、办事要实心”的工作标准,把离退休老同志视作自己的亲人,全心全意,热情周到地为他们服好务。
四、建立联系制度
院党委成员联系离休干部和院级退休干部,院属各单位党委也要建立联系制度。每年走访联系对象不得少于两次,以了解他们的情况,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具体困难和问题。
五、支持和发挥退协的作用
1.协助退协因地制宜为老同志开展各项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协调解决好有关条件。各单位有活动室的继续办好、管理好,没有的尽可能逐步解决好老同志的活动场所,鼓励老同志们根据自身的爱好参加各项活动。
2.在支持退协开展各项活动中,提倡老同志相互谈心交流,把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融合在各种活动中,取长补短、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3.探索、研究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如何做好离退休党支部的工作,离退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反映出来的新情况、新问题,找出新途径、新办法。
4.加强离退休人员信息工作,及时、准确、客观地汇总及反映汇报。
5.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释,为解决实际问题做好工作。
200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