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府函〔2018〕163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
潘海平为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
特此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31日
川府函〔2018〕163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
潘海平为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
特此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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