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的决定》川府函【2006】138号,我院植保所刘勇同志被省政府授予“四川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荣誉称号。希望全院职工向刘勇同志那样适应新形势,发扬爱国奉献、拼搏进取的精神,为我院实现“西部第一、全国一流”强院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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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的决定》川府函【2006】138号,我院植保所刘勇同志被省政府授予“四川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荣誉称号。希望全院职工向刘勇同志那样适应新形势,发扬爱国奉献、拼搏进取的精神,为我院实现“西部第一、全国一流”强院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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