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院长:负责党务、保密、群团、统战、组织人事、人才、离退休和纪检工作。分管干部人事与人才管理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联系草食家畜科学研究所。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院长:负责党务、保密、群团、统战、组织人事、人才、离退休和纪检工作。分管干部人事与人才管理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联系草食家畜科学研究所。
版权所有:四川省农业科学院。蜀ICP备10203749号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平路666号 邮编:610066 院办公室电话:028-84504198 84504011
转载声明 网站运维电话:028-84504995 84504208